二、如何看“服貿協議”,為何如此“如臨大敵”?
那麼,到底怎麼看兩岸“服貿協議”?其對台灣是如此“大敵”?要如此大動作、大陣仗的反?
看到有台灣大學校長指出:“說服貿都合理也未必,但大方向是正確,不能挑小東西就說是賣台灣”。見還有校長說:學生畢竟比較容易被“撩撥”,容易被有心人士、教授、政治人物、政黨當作一種挑撥的工具。
可能要說:此“兩”言中的。
據了解,台灣還有學者指出:兩岸服貿協議總體上還是大陸方面讓步多過台灣的損失。國民黨在處理兩岸服貿協議問題上確實有些地方處理得不是十分周延,事前沒有和社會各界進行充分的對話與溝通;但整體而言,兩岸之間的協議從來沒有逐條審議的道理。
為一個“服貿協議”鬧成這樣,什麼原因?
看來,其因不少於兩點:一,是拜台灣“民主體制”的政黨政治所賜(只是這樣的效果,對“民主”的示範作用頗有負面影響);二,可能要說,是台灣一些人“獨”性發作,更使“錦上添花”:眼看著兩岸日益通同,眼看著不轉型的民進黨總在選舉最後一里路“難過”,一些人更增“焦慮”,使得“只要一碰到大陸,什麼事都走樣”(馬英九言)。
本來,民主,如果要多聽取各方的意見,就有難處,因為“人各有志”,不同的人,不同的人群,本來利益、出發點、觀察、看法、訴求就可能不同。據說周恩來曾無奈的抄錄戲文:“做天難做二月天,蠶要暖和參要寒。種田哥哥要落雨,養蠶娘子要晴幹。”也突出的說明了此點。
再說西式民主,平心而論,其有用“自由的政治競爭”調動在野政黨和民衆參與治理、監督的積極性的一面;也有避免個人專斷獨裁的正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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