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釣魚島(釣魚台)主權歸屬真相和日本對釣魚台的領有權不合國際法原則之處(摘選自鄭海麟著《釣魚台列嶼之歷史與法理研究》)
A.近兩百種有關的古籍資料中發現的釣魚台主權歸屬的一些真相。如:
1、1403年中國人寫的《順風相送》的航海報告,明確指出釣魚台列嶼為中國領海範圍內的土地。
2、16世紀中葉,中國沿海倭寇為患至烈,地方官為防倭抗倭,編輯了不少官方文獻,其中以鄭若曾編的《籌海圖編》為明代談海防的集大成之作。這部書在海陸豐農民運動圖中將釣魚台列嶼劃入福建海域版圖,置於中國海防區域。
3、明清兩代五百年間,由於中國與琉球有封貢關系,根據來往於中琉之間的使節們留下的各種出使琉球記錄以及琉球王國編撰的檔案集《琉球歷代寶案》、琉球華裔家族制作的《久米系族譜》,在在可以說明當時人對中琉兩國間的邊境分界意識得很清楚,而釣魚台列嶼則是屬於中國領海的範圍,并且數百年如一日地被使節們用做航海的標識。
4、17世紀的日本與琉球學者、官員也都承認釣魚台原系中國領土, 如琉球紫金大夫程順則就說過,他們對於釣魚台的知識得自於中國福建籍的移民, 顯見該列嶼不是琉球的領土。
5、1785年出版的日本名家林子平的《三國通鑒圖說》,則以不同顔色表明不同國籍的領土, 如日本用紫色,琉球用茶色,中國用淡紅色,釣魚台列嶼則概用淡紅色,與中國本土著色相同,領土意識可謂十分明確。
以上古籍與古圖中所發現,足以證明釣魚台列嶼是中國人最早發現、最早命名、最早使用的,當然這些也足以構成國際法上的“原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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