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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青年文化教育交流合作已經積累頗多經驗 |
中評社╱題:閩台高等教育融合發展的形勢與路徑 作者:張寶蓉(廈門),廈門大學港澳台研究中心主任、台灣研究院教授、教育學博士
【摘要】閩台高等教育融合發展是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重要內容。隨著兩岸關係以及閩台高等教育內外部環境的發展變化,閩台高等教育融合發展面臨著新的助力和阻力。從構建兩岸教育共同體入手,以閩台各類高校為起點,以完善制度政策、法律法規為重點,最大限度激發閩台高校、師生、團體和個人參與融合發展的動力和活力,漸進式推進閩台高等教育融合發展進程,是實現閩台高等教育互利共贏、築牢兩岸命運共同體意識的必由之路。
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簡稱《意見》)明確提出,要促進台生來閩求學研習、擴大招收台灣學生規模、加大台灣教師招聘力度、支持兩岸高校在閩開展合作辦學和深化兩岸高校交流合作。可見,閩台高等教育融合發展已經成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重要內容,是新時期黨和國家賦予福建高等教育的重大歷史使命,也是福建高等教育實現特色化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數十年來,福建基於獨特的地理區位、文化優勢和良好的對台工作生態土壤,與台灣各類高校展開多方位、多層次的交流合作,在閩台高校師生交流、學術互動、科研合作、人才培養等方面不斷創新舉措,逐漸發展成為兩岸高等教育交流合作的前沿重鎮,為推動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打下堅實的基礎。在兩岸關係發展的新階段,如何把握高等教育融合發展的深刻內涵,借鑒不同國家和地區高等教育融合發展經驗,根據內外部環境的新變化構建閩台高等教育交流合作新格局,更好地走出閩台高等教育融合發展新路的特色,是迫切需要回答的課題。
一、閩台高等教育融合發展的內涵與圖景
融合發展是新時代黨解決台灣問題總體方略的重要一環。早在2014年3月,“兩岸經濟融合”的提法就已正式出現在政府文件中。2016年3月,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提出“著力深化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①不同學者在對兩岸經濟融合和社會融合的概念進行解讀時,都不約而同地強調兩岸之間的雙向交融、要素流動和價值與利益的共享。2022年10月,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深化各領域融合發展”,②明確將兩岸融合發展的範圍從社會經濟領域拓展至社會各個領域。隨後,兩岸高等教育融合發展作為新的概念術語開始在涉台研究領域出現,并被賦予了與社會經濟融合發展相一致的使命和意義,即兩岸高等教育融合發展不僅是為了促進兩岸高等教育相互溝通有無,增進彼此的瞭解和互信,更重要的是促進兩岸民衆心靈契合,築牢兩岸命運共同體意識。
綜觀世界不同國家和地區,跨境或跨地區的高等教育融合發展模式早已有之,相近概念有高等教育一體化、高等教育集群發展和高等教育協同發展等。最典型的融合發展模式主要有兩種,一是高等教育融合發展的灣區模式,另一種是跨國界的高等教育融合發展模式。前者以美國的舊金山灣區和我國的粵港澳大灣區為代表,後者以歐盟高等教育一體化發展模式為代表。
粵港澳大灣區和美國舊金山灣區的高等教育融合發展之所以被稱為灣區模式,主要是因為兩者都是基於毗鄰的地理位置,都是圍繞特定的海域或江河,以及圍繞區域內的經濟、文化、科技和教育發展需求,③而出現的高等教育協同創新發展模式。2019年,《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發布,粵港澳大灣區高等教育融合發展駛入快車道,灣區內的高等教育要素如教師、學生和科研的雙向流動加速,高校戰略聯盟紛紛設立,部分合作項目在前海和橫琴試驗區正式落地,香港特區區域教育樞紐建設亮眼,粵港澳三地的高校合作辦學更是異軍突起。在中央政策引領和地方政府積極推動之下,粵港澳大灣區的高等教育資源互補格局初步形成,“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不斷顯現。相較之下,美國舊金山灣區多元豐富的高等教育體系形成“主要是在大學主動回應市場需求并與社會變遷的互動與磨合過程中自然漸進實現的”,④從萌發到成熟走過了漫長的發展過程,最終形成以加州高等教育系統為主體,以科技創新和產教融合為雙輪驅動的高等教育協同創新發展模式。歐盟高等教育一體化則是“加入歐盟博洛尼亞進程的國家在高等教育體制、目標、質量等方面采取一致的標準,建立歐洲高等教育區的過程”。⑤這是一種典型的超國家協調模式,有力的法律保障、豐富的行動計劃和明確的機制框架是歐盟高等教育一體化得以實現的重要條件。
綜合相關概念和高等教育融合發展實踐,本文將閩台高等教育融合界定為,閩台兩地高等教育體系基於各自的資源優勢和交流合作基礎,在兩岸公權力、市場和高校的綜合協調下,通過實施一系列旨在消除隔閡、提升相互依存度的行動計劃、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促進教育各要素自由流動和優勢互補,進而實現閩台兩地高等教育共治、共榮、共享的過程。融合發展的前提是交流合作,但又高於交流合作,是對閩台高等教育內部發展和外溢效應的一種更高期許。實現閩台兩地教育人員和學術科研的無障礙流動;推動閩台高校學科、專業、課程、教材、圖書、數字資源、科研設備等的開放式共享;促進兩岸高校招生、考試、職業證照、質量評估等制度的無縫式對接;達成閩台高等教育卓越發展、公平發展等教育理念的共通共融;通過人才培養、科技創新和產教融合賦能閩台區域社會經濟和科技發展,是實現閩台高等教育深度融合發展的理想圖景。
閩台高等教育融合發展的實現有賴於外部條件的支持,還要依靠教育內部要素的有效整合,兩者缺一不可。就外部條件而言,主要涉及三個關鍵要素:一是外部環境的支持,即兩岸關係和兩岸高等教育宏觀大背景的發展變化;二是區域發展的響應度,主要體現在閩台高等教育融合發展是否滿足區域社會經濟發展的現實需求;三是地理空間的便利度,既包括地理空間如“小三通”、兩岸直航等的便利性,也包括網絡空間的便利性。就教育內部而言,主要涵蓋三個構面:一是制度構面,即閩台高等教育是否具有較為完備的法律法規政策、可行性強的專項行動計劃和相應的機制平台;二是行動構面,主要指高校、教師和學生對於閩台高等教育融合發展的關注度和參與程度;三是心理構面,即閩台高等教育融合發展主體即廣大教師和學生對於赴(在)彼岸求學、就業、創業或生活的接納、適應和認可。
二、閩台高等教育融合發展的外部條件支持度
福建和台灣隔海相望,血脈相連,閩台兩地的地理便利性和文化優勢在高等教育融合發展中始終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隨著兩岸高等教育內外部環境的發展變化,閩台高等教育融合發展出現了新的外部推動力量。
大陸高等教育高質量發展為閩台高等教育融合發展提供強力支持。近二十年來,大陸高等教育先後走過了從外延式發展為主到內涵式發展和外延式發展并重再到內涵式發展和高質量發展同時推進的發展階段,“教育普及水平實現歷史性跨越”。⑥據教育部統計,2022年,各種形式的高等教育在學總規模達到4655萬人,高等教育毛入學率為59.6%。⑦大陸與美國、印度并列為“超巨型高等教育系統”。⑧一批大學和一大批學科已經躋身世界先進水平。與此同時,特色日益鮮明的現代高等職業教育體系也基本建成。大陸高等教育的快速發展和高質量發展讓我們更有信心、有能力、有實力推動閩台高等教育融合發展。以高校招收台生為例,2023年,大陸高校共有412所高校開放招收台生,比2018年多了105所,覆蓋到27個省市。其中,福建省有24所普通高校招收台生。2022年起,福建高等職業院校率先試點招收台灣地區的“統測生”。我們期待能有更多台灣學生來閩就讀,共享大陸高等教育快速發展、高質量發展帶來的機遇。
良好的社會經濟和涉台生態是閩台高等教育融合發展的有力保障。閩台高等教育融合發展的前景與其所處的社會環境緊密聯繫,其中,人口和經濟是最重要的社會基礎。新世紀以來,閩台兩地人口變化呈現出不一樣的趨勢,台灣人口“少子化”問題繼續加劇,福建人口“少子化”現象逐漸緩解。從經濟條件來看,福建的經濟增速明顯高於台灣地區,閩台兩地的人均GDP差距逐漸縮小。⑨從產業發展來看,閩台兩地都在積極推動產業的迭代升級,推動傳統產業、支柱產業與高新技術的結合。福建目前聚焦傳統產業的改造升級,以智能製造為主攻方向,深化“互聯網+先進製造”,同時大力推動生物醫藥和物聯網等產業發展。台灣的重點產業主要集中在服務業,如IC設計業、人工智慧應用服務產業、智慧水務產業、金融業等方面。閩台兩地的產業升級對強化閩台高等教育科技創新、產教融合和高端人才的聯合培養提出迫切需求,反過來也為閩台高等教育融合發展提供了有利的經濟支持和勞動力市場保障。此外,近年來,福建在已有堅實的對台工作基礎上,根據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的對台工作新理念,全力推進閩台交流合作政策和制度的創新,為閩台高等教育融合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涉台“生態土壤”。
閩台高等教育的現實差異和差距是推動兩地融合發展的內生動力。閩台兩地同根同源的教育文化、相通的教育話語體系是得天獨厚的優勢,閩台高等教育在規模與生源、資源與結構、質量與社會貢獻、對外開放等存在的差異和差距,則是推進兩地高等教育融合發展的深層動力。與台灣相比,福建高校辦學層次較低,專科層次的高等職業院校所占比例偏高;福建省的核心城市如福州、廈門和泉州等地的高等教育競爭力待提升,辦學形式和人才培養模式較為單一;閩西和閩東地區的高等教育較為薄弱,高等教育區域不均衡發展問題較為明顯;福建的高校師資學歷層次、正高級職稱教師比例和學生生均經費投入等均有較大提升空間;福建高等教育培養的人才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以及高校在科技創新、文化發展等方面的引領作用尚待加強。這些差異和差距決定了吸納型發展是閩台高等教育融合發展的核心要義所在,通過融合發展吸引台灣的優質高等教育資源扎根福建,力促福建高等教育高質量發展,尤為重要。
但是,我們也清楚看到,閩台高等教育融合發展面臨著諸多挑戰和困難,致使當前的融合發展帶有明顯的單向性、複雜性和敏感性特徵。阻礙力量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民進黨當局推動兩岸高等教育脫鈎斷鏈的意圖明顯。2016年以來,台灣當局通過“法規”修訂、事件說明、通知公告和內部公文等手段,限制兩岸高等教育交流合作。據筆者最新整理統計,相關限制性措施涉及兩岸學術和科研合作、師生交流、教師互聘互訪、在台陸生求學權益保障、大陸高校招收台生、兩岸校際合作協議、台生來陸就業創業和台胞來陸中介服務等方面。參與研擬或執行這些限制性政策的單位包括台灣當局的立法部門、行政主管部門、教育主管部門、衛生福利部門、經濟主管部門、勞動主管部門、交通主管部門、陸委會和“移民署”等。主張積極推動兩岸教育交流合作的台灣統派人士、社團、高校及部分社會有識之士成為台灣當局打壓的對象。台灣當局實施的限制性措施弱化了台灣支持兩岸交流的社會力量,導致兩岸青年大學生更加疏離,閩台高等教育融合發展受到制約。
台灣當局主導的高等教育對外開放格局發生持續性變化。2016年8月,台灣當局開始推動實施所謂的“新南向政策”,強化與東南亞相關國家和地區開展高等教育交流和人才培養工作。據台灣教育主管部門統計,2021年,台灣高校招收的“新南向”國家學生人數高達5.77萬人,越南、印尼、馬來西亞、日本、印度、泰國、菲律賓成為最主要的生源來源國家。⑩2020年12月,“美國在台協會”與台灣當局簽署“台美教育倡議”,台灣與美國之間的教育交流合作全面升級,台灣高等教育對外開放格局出現新的變化。台美雙方通過加強高層對話、加速簽署雙邊協議、擴大專項項目資助力度和深化台美高校交流合作內容等方式不斷強化雙邊交流合作。從具體內容看,除了常態化的學術交流、人才培養、師生往來之外,台美雙方正在持續加大語言教學、專著出版、產教合作、數據庫建置等的合作力度。台灣當局意圖通過經費和政策支持引導島內高校加強與歐美國家和“新南向”國家的交流合作,藉此擺脫對大陸高等教育體系和生源市場的依賴。
兩岸高等教育優勢互補的深度融合發展格局尚未形成。多年來,兩岸高等教育交流合作雖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主要以學術交流、校際聯誼和師生短期互動為主。學科專業交流、高校相互招生、學生聯合培養、合作辦學、教師互聘、科研成果共享等資源互補型合作項目的規模不大;圖書資料館藏、科研設備等交流合作有待拓展;雙邊認可的高等教育交流合作目標缺乏;共通的信息溝通機制、經費保障機制、人才培育與管理機制也尚未建立起來。由於兩岸高等教育體系的依存度不高,更容易受到外在因素的影響和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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