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罪刑法定的原則。解決台灣問題,大陸堅持和平統一的原則,至今方針沒有改變。但是,台灣島內形勢已經發生變化,“台獨”分子囂張氣焰,促使大陸方面不得不考慮,如何真正“維持現狀”,防止“台獨”勢力狂飈突進,外部勢力插手干預,從而使台灣地區局勢徹底失去控制。
解決問題的方法就在於,通過法律手段,明確罪與非罪,為“台獨”分子劃定紅線。如果“台獨”分子跨越紅線,必須承擔刑事責任。此前大陸方面已經為解決海峽兩岸關係問題,明確了底線。在制度上堅持“一國兩制”,在行動上爭取“和平統一”,堅決反對“台灣獨立”,反對“兩個中國”,反對“一中一台”。
但是,現在看來,“台獨”分子冥頑不化。如果繼續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要求他們不要違背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顯然是對牛彈琴。在這種情況下,充分依靠法律,懲治犯罪分子,對於穩定台灣島內的和平穩定,降低海峽兩岸的緊張局勢,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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