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重視陸客反應:自2009年至 2011年,本局接到陸客感謝函共526件,書面的糾紛申訴案41 件,並依據陸客反映、意見等信息,查處接待社的接待品質責任。
4、源頭蒐訊控管:為從組團源頭控管接待品質,本局按週蒐集組團社在大陸廣告報價的情形,當查核發現低價行程即將台灣接待社列為查核重點,另按月送請海旅會協助查察團費過低的組團社。
5、查核機制環環相扣:本局事前將團體入台的行程資料,從住宿、用膳、用車的情形評定等級,對於等級低之旅行團則鎖定為在台期間查核對象,派員全程觀察瞭解,並定期到機場、景點、購物店等地查核是否推銷自費行程、接待品質是否符合規範,住宿旅館等級有無變更,遇有旅客申訴或發生任何異狀,立即派員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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