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文化非常強調士人,朱子曾經說過“義利之說”乃儒者第一義。“義利之辯”的義法在儒家思想中佔據舉足輕重的地位;儒家亦肯定利之於人於社會,既具有正面價值,也具有負面影響。儒家雖肯定人們牟利的正當性與合理性,但也對於過度重利而感到憂慮,因為儒家充分看出利對於人的精神和道德的腐蝕性,對於社會所產生負面影響。儒家認為利能夠激發人的貪念之心,能夠讓人性晦暗的一面彰顯出來,因而會腐蝕人的德性,摧毀人的靈魂和精神,更會害道。因此,儒家特別重視對利的制約,對利保持著高度的警惕與懷疑。儒家對於人,特別是士人強調嚴以責己,寬以待人,一切行事需合宜合禮合法。
故我們從老祖宗的遺訓,看出要以義來制利,君子求利,取之有道; 人們在追求利益的過程中,其行為必須符合於義,不能違背天道性理與倫理道德規範,否則就是不義。
孔子曾說:“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及“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老祖宗們期待後人絕不能見利忘義,惟利是圖,更不能為利益而不擇手段。人們在追求利益的過程中,其行為要符合天道性理,符合儒家“五常”及“四端”諸德目,即:仁、義、禮、智、信、忠、孝、恭、寬、敏、惠等價值,為人處事當義與利相衝突時,必須要捨利而取義。這些人生的智慧,靜下心來,回到現今兩岸分治社會中,使我們獲得相當大的啟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