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罷工事件是有著深層原因的,可以說是矛盾積累已久的結果。作為亞洲的金融中心,新加坡對外籍勞動力的依存度很高。人口只有530萬的新加坡,外籍員工的數量高達130萬。這些員工大多來自亞洲各國,但由於種種原因,勞工的薪酬與其來源國有特定的聯繫。以這次中國籍司機罷工為例,直接起因就是不滿資方給馬來西亞籍工人加薪,卻把中國工人撇除在外。
但資方似乎也有其過硬的理由。他們的說法是,給中國工人的薪酬及其它待遇是嚴格按照當初的合同執行的,中國工人也是非常清楚其來新加坡後的薪酬及待遇的。這個說法確實也符合事實。如果僅僅從法律的層面來理解,資方確實沒有硬性的過錯。但從企業文化的角度來說,任何規定都應遵守基本的公平原則,明擺著有失公平的條款,哪怕是簽訂了合同的,也容易讓人產生抵觸情緒。其後果是,工人即便不罷工,也會產生消極怠工情緒。如此以來,社會與企業也都將是受害者。
當然,考慮到當下新加坡的法律環境,一下子就從根本上消除上述矛盾,似乎也不太現實。但作為資方來說,適當地對當事勞工以經濟補償,並加強與勞工的溝通與交流,減輕他們的抵觸情緒,這還是能做到的。事實上,罷工發生後,SMRT公司也給中國籍工人提高了些許工資待遇。這說明資方還是能有所作為的。只是,如果這樣的“好事”能發生在罷工前,或許會避免事件的出現。正如新加坡人力部代部長陳川仁所說:“一名好雇主應妥善處理員工的問題,包括通過溝通,和檢討不在法律範圍內的雇傭條件。這一點,我們認為SMRT和所有企業一樣,應定期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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