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3月31日電/台“法務部”以空前的幅度一舉調動了二十六名檢察長,卻在實質正義及程序正義上,皆發生無可饒恕的重大爭議;基層檢察官正醞釀發動集體抵制,檢改會更呼籲本次調動所涉原任及新任檢察長不交接,不就任。這場“不合作運動”一旦爆發,必將對司法改革產生深遠影響。
台灣聯合報今日刊登社論說,台“法務部”的這次人事調度,被基層檢察官稱作“政治黑手赤裸裸地操弄司法”。就實質正義言,可質疑者至少有三:一、謝文定遭撤換,被強烈質疑是因他在“國務費”案“抗拒上意”,而遭“秋後算帳”。二、有政治作用的幾個關鍵職位,在此次調動中落入當權者手中,斧鑿斑斑,顯為政治性部署。三、一舉調動二十六名檢察長,其中甚多完全沒有異動之理由,使幅度大到不合理的程度;因而,大幅調動被認為一方面是在為當權者佈建親私及誅除異己施放煙幕,另一方面亦在藉以展現其生殺予奪之威權,製造寒蟬效應。這些,皆是對司法改革有期許者所不能容忍。
本次調動的程序操作,更是正義蕩然。檢察體系的人事調動,屢經變革,其主要方向是增加其透明度及民主性;因此始有檢審會的參與,而檢審會十七名委員中更有九名由檢察官推舉的“票選委員”;依規定,人事調動應由檢審會審議,經全體委員三分之二出席及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作成議決。本次人事調度是修法後的檢審會首次開會,但其程序正義卻被法務部踐踏摧殘至蕩然無存。
社論指出,一句話說完,“法務部”這次人事調動的程序運作根本不合法。前天,檢審會開會,九名“票選委員”集體杯葛,一律缺席,形成法定開會人數不足;照理說,既已流會,未曾“審議”,當然就不能成案。但是“法務部”竟稱,檢審會只是“備諮詢”而已,並無“同意與否”之權;何況,“缺席亦是意見之表達”,既已“表達”,即完成了“備諮詢”的功能;所以,在法務部的眼中,會已開完,案子也已通過。法務部此種蠻橫無理的見解,立即引起反彈;於是,自知不能再堅持“缺席亦是意見表達”的荒謬主張,而竟另在連夜分頭以電話連繫、自謂補足了“諮詢”的程序後,第二度宣告程序完成,全案通過。
老天有眼,這究竟是“法務部”,還是流氓窩?明明出席人數不足,已經流會,卻稱會已開畢;明明人不在會場,竟稱“已經表達意見”;更奇怪的是,既認定“已經表達意見”,卻又連夜分頭電話“諮詢”。請問,“法務部”究竟是根據何部法典,竟謂可以不經檢審會,而經電話諮詢,即可決定人事調動?何況,檢審會的參與及票選委員的設置,主要是在追求人事制度的民主性及透明度;因而,“法務部”如今辣手摧毀的其實不僅是檢審會的參與程序而已,而是根本踐踏了此一制度所追求的司法改革精神。這更是對司法抱改革期許者所不能容忍。
社論指出,總之,此次人事調動充滿“施政煙幕,秋後算帳,佈建親私,誅除異己”的疑慮,違背了實質正義;另在程序正義上,則摧毀了檢審會運作的法定權力及權利,甚至被指連“民權初步”亦不符,卻將如何令檢察官們服氣?又如何向人民交代?
“法務部”,無論如何不該是流氓窩。“法務部”,法字當頭,至少應當做到內部的基本運作必須符合法定的程序正義,亦至少必須做到內部的人事調動必須符合法制所追求的實質正義。但是,如今“法務部”卻是如此無法無天,禮失求諸野,“法”失,恐亦只能求諸“檢察官”們的這場“不合作運動”了!
檢協會寄望“法務部長”施茂林“為抗拒政治黑手獻出第一滴血”;但施茂林已成了主政者權力祭壇的犧牲,再也無血可為司法改革而滴。何況,司法改革其實不必流血,只要全體基層司法人的良心醒覺即可。
這一場“不合作運動”,其實是“司法良心自救運動”,至於究竟將波濤洶湧匯成司法改革的長江大海,或竟仍是雷大雨小略為司法沉疴加添幾聲呻吟而已?往事滔滔,前路茫茫,恐怕只有天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