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10日電/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今日刊發《三中全會解讀之六:進一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文章。
據人民網報道,文章指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是反腐倡廉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制度,要制定切實可行的責任追究制度。如果發現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在重大問題上有失職等領導責任問題,就要採取倒查的辦法予以追究,絕不能以集體名義敷衍了事。
文章指出,有權就有責,權責要統一。各級黨委必須切實擔負起全面領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主體責任。各級領導班子要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班子主要負責人要認真履行好第一責任人的職責,班子其他成員要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起主要領導責任,切實做到“一崗雙責”。各級領導幹部要把自己擺進去,既要以身作則,嚴格遵守廉潔從政各項規定;又要敢抓敢管,切實抓好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把貫徹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作為民主生活會和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並在一定範圍內開展評議,以此督促領導幹部切實負起責任。如果發現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在重大問題上有失職等領導責任問題,就要採取倒查的辦法予以追究,絕不能以集體名義敷衍了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