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代理商是一個特殊的群體,一方面他們面對盜版者義正詞嚴,站在著作權之戰的最前鋒,推動著著作權之戰的走向;另一方面在面對著作者和網絡用戶時,他們又時常被爆出要求對方簽署“霸王條款”的流言。
而當前最重要的是,著作權本身尚存爭論,支持者認為著作權可以保護創作,反對者則認為著作權阻礙了科學創新和推廣。那麼,究竟誰是誰非,著作權保護的界限又在哪裡?
內因:“虛擬外衣”難繼續庇護
儘管中國的著作權保護僅僅開始了數十年,儘管中國仍舊不能完全消滅盜版,儘管大多數讀者和網絡用戶習慣於用盜版軟件、看盜版圖書和影片,但不可否認的是,大多數人還是承認著作權保護的必要性。著名社會學家、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周孝正說:“知識產權不應該成為一個可以爭論的問題,我們國家有相關的法律,也加入了《知識產權組織公約》,如果有矛盾,完全可以通過司法程序解決,不必爭論。”
在周孝正看來,保護知識產權是一個好事,他說:“之所以有爭論,就是我們的社會還沒有形成保護知識產權的普遍意識,中國原來是盜版大國,雖然這些年一直在大力保護知識產權,但是要形成普遍的社會認同,尚需時間。其實道理很簡單,不給錢,白用人家的東西,那就是剝削,是不勞而獲;而不經人家同意就用,是盜竊。誰都知道這樣是不對的。”
然而,更多的矛盾和不解產生於,互聯網作為虛擬世界是否應該遵守現實世界的規矩?互聯網在發展之初一直以“自由共享”著稱,如今,當大量的侵權事件發生之時,互聯網的虛擬性終於無法繼續提供其庇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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