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設立最低稿酬制
面對尷尬的稿費收入,如今的專業作家們甚至已經達成了一個默契:寫書賺不了錢,早日投身到影視編劇的滾滾洪流中才是正差兒。趙瑜堅信,從作家的角度來說,收入過低確實不是一件好事:“作家的寫作是嚴肅的寫作,很多書並不可能成為暢銷書,但其寫作利益得不到保護,久而久之對作家是一種傷害,對中國的文化建設和文化傳播也是一種傷害。”
“寫書不如出書,出書不如賣書。”中國作家協會副主席、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會長陳建功如是說。在他看來,普通作家的寫作利益確實需要得到保護。陳建功毫不客氣地指出,目前某些雜誌社、出版社存在“店大欺客”情況。為此他建議,能否參照最低工資制的做法,設立最低稿酬制;對於拖欠作家稿酬這一痼疾,則應創造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治理方法。
盜版、侵權等現象的存在,也讓作家喪失掉大量應該得到的收入。中南博集天卷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王勇認為,讀者、消費者以及相關網站,如果能樹立起著作權的法律意識,將是對作家最大的幫助。“如今盜版盛行,不僅一些網絡平台侵權嚴重,紙書的盜版也很可怕。如果說一本書的正版能銷到10萬册,盜版將是其4至5倍。”他認為,作家收入的提高,有賴於各方長期的維護和支持。
也有人認為,既然一些暢銷書作家也能通過寫書發財,對於那些賺不到錢的作家來說,似乎應該從自身找問題。對此陳建功認為,在文化領域,一味強調商業價值是不妥當的。“法國一直對進口好萊塢大片徵稅,然後用稅收貼補本土電影創作,以保護本民族文化發展。”他提出,對於從事嚴肅創作的中國作家而言,不能單靠支付稿費來解決,而是需要出台一系列文化政策來予以保障。在他看來,建立基金會來支持作家創作,或許不失為一個好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