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文學本身越來越以商業化的運作方式與社會接軌,“偶像取代作家”僅僅是一個折射罷了。由於文學觀念的改變,帶來了新的審美意識的崛起,在精神領域呈現出多層次的態勢,人們對具有情節性、傳奇性、可讀性的俗文學作品感興趣,產生了超越嚴肅文學的閱讀渴望。於是乎,不少作家把精神產品以商品的形式推上了文化市場。
隨著消費觀念的轉變和消費文化的形成,學者本雅明說,作家們也開始了“像游手好閑之徒一樣逛進市場,似乎只為四處瞧瞧,實際上卻是想找一個買主”。根據這樣的邏輯進行觀察,這些出籠的雜誌書不都是“討好買主”的產物嗎?雜誌上不都跳躍著“討好買主”的身影嗎?
因此,用“敬畏寫作”來作為雜誌書的由頭是不必要的,也必將弄巧成拙,相反,顯得虛偽了一些。何不如雜誌名稱一樣,大方地承認是直奔利益而去的呢?
說穿了,也沒有什麼要緊,因為當前的文學與經濟、商業有著太多的聯繫和瓜葛,正如論者指出的那樣:文學與經濟似乎成了拜把子的異姓兄弟,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命運相連。從“偶像取代作家”的現象中,我們不難發現一些變化,對此抱以理性的認識姿態是必要的。一是創辦動機上利潤先行。這種功利性的創作使文學寫作成了批量生產。二是遷就大眾口味,助長文學快餐化。快餐文學以一次性、無深度為顯著特征。當與文學無關的東西成為關注的焦點時,虔誠的心態已經消解,所謂的文學聖殿早已不再純粹。三是銷售量成為創辦者衡量的標準,商業的成功才是他們眼中的成功,而沒有給文學留下存在的空間。不關注消費,不關注市場的文學日益失去話語權,這必然降低文學的含金量。
當商業的成功成為文學的衡量標準,當創辦者都把“討好買主”作為圭臬時,你能想怎樣?“偶像取代作家”背後的“討好買主”身影,你看到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