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畸形轟動的根本原因在於,一些新聞從業人員放鬆了對馬克思主義新聞觀的學習,未能恪守新聞工作職業精神和職業道德,忽視社會責任,為了抓住受眾眼球而置客觀、公正於不顧。少數媒體在競爭中被蒙蔽了良知,經營意識增強的同時道德意識卻在逐漸減弱。為了在競爭中求得一席之地而放鬆了對新聞“真實、準確”的要求。
新聞不能簡單等同於其他商品,媒體也不能簡單等同於一般企業。在任何時候,媒體都必須注重新聞報道的社會效應。積極的新聞效應是媒體和記者都應該努力追求的,但我們必須明白,有了轟動效果未必就有積極的新聞效應。要始終堅持新聞真實性不動搖,決不能把真實性讓位於廉價的、畸形的轟動效應。如果一味注重一時的“轟動”與“效益”,追求各種“轟動效應”的新聞以吸引公眾,不但可能有悖於法律與政策,其經濟利益最終也將受到損害。
“記者筆下有財產萬千,筆下有人命關天,筆下有是非曲直,筆下有毀譽忠奸”。新聞從業人員要自覺堅持新聞的真實性不動搖。影響廣大受眾的“轟動效應”,要來自新聞本身,而不是來自“新聞製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