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18日電/《長春晚報》報道,據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報道,近日沈陽、西安等地的一些中小學生被學校強制要求加入紅十字會,並且要繳納數額不等的會費,老師讓學生填表入會。又訊 廣東東莞已辦兩年“慈善月月捐”,今年實行“改革”,要求該市公務員限期內提交銀行卡號,每月由銀行劃扣,上不封頂,至少每月10元。(10月12日《羊城晚報》)在國內被強捐的這件事上,有權有勢的部門真是把強捐發揮到了極致。
他們對一個“捐”字使用“拆字法”,弄得看似七零八落,實則形散神聚——“捐”字左邊是提手旁,指動作的意思,有關部門就動用了行政指令的大動作強行攤派;“捐”字右邊上為“口”、下為“月”,好啊,按人頭、按月份從工資卡里扣錢。還美其名曰——全民捐助、中國特色。真是奇思妙想——比喜羊羊還聰明;真好意思說出口,就像搶親的王老虎、豬八戒強行求愛。
這種攤派,動輒就是全系統、全區,甚者就是全市、全省的,步調一致,標準統一,權威不容置疑,價格沒有商量。能搞強行攤派的慈善部門一般是帶有國字頭、有政府背景的,要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民間捐助機構,哪有這麼大的能力呼風喚雨號令全局啊?他們沒有資格在此明晃晃地違法,也沒有資格頂著政府紅頭文件違規操作——這種打法明顯違背了捐助法的初衷。
實言,如果碰上地震、洪水年份,搞點強捐,大家還真能理解,中國的老百姓素質並不差,還沒有麻木到那頭水深火熱,這頭置若罔聞的地步。幾次大災,國人的古道熱腸已經被善良檢驗過了,還真不錯啊。不僅僅是國家公職人員,就是擺地攤的大爺大媽不也在樂顛顛地解囊相助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