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市場打真不打假?
根據吳樹的數年暗訪調查,他認為,中國現行文藝及藝術品市場的遊戲規則既不合法,也不合理。現在我們的市場遊戲規則有兩類,我們把它分為一級市場、二級市場,我們大家經常去的多一點的古玩市場、畫廊、文物商店,一般屬於一級市場。目前我們的二級市場主要是拍賣公司。一級市場現在採用的是很原始、很傳統的一種交易模式,就是所謂的撿漏、打眼,買錯了東西自認倒黴,便宜買好東西就是撿漏,這可以說是古已有之。但以前收藏是小眾,所以不會出很大的詐騙案。但現在的古玩市場,是幾千上億人的古玩市場,這個遊戲規則是害人的遊戲規則。
再一個就是二級市場——拍賣公司這一塊,現行的《拍賣法》,其中61條俗稱免責條款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嚴重對抗,客觀上起到了縱容不法商人制假賣假、拍賣行知假賣假的亂象。因為61條規定,只要事先聲明不對瑕疵負責,那麼所有一切都是合理的,不受法律追究,買到假的你倒黴,很明顯的事例,吳冠中先生生前認為自己的畫是假的,都打輸了官司。
吳樹說:“現在的問題是嚴格執法,還是修改法律?二者必須取其一,不能打混戰,使法律失去嚴肅性,使參與收藏的人受到損失,我自己統計,95%的收藏者買了95%的贋品和假貨,還在家裡津津樂道,誰對他們負責。”他認為,中國現行文物藝術品市場缺乏有效的監管機制。現在文物小組去檢查,任務是打真而不打假,為什麼這麼講?比方說文物市場,假的是不打的,如果是出土文物,原則是要干涉的。比方說一級拍賣、二級拍賣,可以拍賣一級文物、二級文物,不管真假,但是不可以拍賣出土的。假的沒有人管,所以說是打真不打假。文物小組的監督任務是這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