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5萬多拍到20多萬
十竹齋號稱有三四百年的歷史。據了解,2004年,經南京市文物公司授權,十竹齋拍賣有限公司成立。
沈女士的丈夫說,“我和愛人搞書畫收藏已有三十多年,與十竹齋合作也有近十年。2011年的春拍是第一次涉足翡翠製品領域。當天拍這件手鐲的還有兩對夫妻,因為妻子喜歡,我就一路舉牌,從拍賣底價為5萬-7萬元加價到21萬元拍下,加上付給拍賣行的傭金,共計花費近24萬元。當時發現‘清.翠手鐲’沒有證書,十竹齋的肖經理向我保證,來源很可靠。出於信任,就沒有放在心上。”
得知是贋品的沈女士大吃一驚,立即聯繫賣家要求退貨。然而拍賣行拒絕了她,理由是《拍賣規則》上寫明“本公司對拍賣品的真偽及品質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競買人及其代理人應親自審看拍賣品原物,對自己競投某拍賣品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北京博觀國際拍賣有限公司巴經理認為,免責條款只適用於那些難以辨明真偽的範疇。翡翠等珠寶類製品既然有國家標準,是能夠而且應當保真的,此時再提免責條款,就有濫用之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