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方式引發了藝術品保險與藝術品價值的新矛盾,藝術品若在運輸過程中遭到損壞,則保險公司按照申報價格進行理賠,價值幾十萬的作品被損壞則常常僅能拿到幾千元人民幣的賠償,畫廊或藏家此時也只能自認倒黴。如果低價申報手續中出現明顯的漏洞或有意遮掩的詞匯被海關隨即抽取檢查,海關的估價人員則會為藝術品估價並強制申報人交稅。根據2004年11月1日起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十五條規定:“進出口貨物的品名、稅則號列、數量、規格、價格、貿易方式、原產地、啟運地、運抵地、最終目的地或者其他應當申報的項目未申報或者申報不實,從而影響國家稅款徵收的,處漏繳稅款30%以上2倍以下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如果金額特別巨大,還會被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
據傳此次查稅將持續對於藝術品進口進行檢查,從而對於外國藝術品進口在近期內產生影響,藝術品運輸公司在此次查稅風波中受到直接影響的角色,卻也是面對高額進口稅的無奈之舉。藝術品進口關稅減免政策能夠讓文化藝術行業跨境交流和交易,但對於關稅之外的增值稅、個人所得稅等稅收的存在卻理應更大程度減免,而並非在制度和操作層面進行嚴格限制。如業內專家所說:“藝術品是收藏家回饋社會的一種方式,如果思路不改變的話,對於藝術品依然徵收這麼高的稅的話,城市文化形象和文化藝術中心的發展步伐又更難實現。”
運動式執法與不確定性的隱憂
“這三四個月別進口藝術品。”一位海關業內人士神秘地說,他不願意透露這次查稅風波的具體緣由,透著某種山雨欲來的緊張。而一些藝術品業內人士更是對這次查稅表示不滿,“關稅降到6%本來就是象徵意義大於實際作用,現在開始嚴查藝術品稅收,我擔心這種運動式的檢查對於藝術品市場的打擊會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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