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除了要看存世量之外,還要看藏品的品相,也就是要看藏品的外觀如何,是否保存完好,象錢幣的品相就分為“普品、美品、極美品、近於未使用、未使用”五個等級。筆者所以說劉翔的褲子碎片不值錢,不具收藏價值,是因為作為藏品,從品相上看,它已不具備褲子的完整性,僅是一塊紡織品的碎片,根本談不上什麼品相,而且單獨陳列,觀者也無法識認出這是一塊褲子的碎片,尤其更無法識認出這是劉翔褲子的碎片。它不象有些古代瓷器殘留“瓷片”,因為其的不可再生和本身所具備的文物價值、研究價值而價格不菲,而劉翔的褲子碎片則毫無此類特點可言,試問,收藏這樣一塊褲子的碎片有什麼意義和價值呢?
人們對體育明星的追捧和崇拜可以理解,但是“追星”也得有個正確態度,象楊麗娟那樣傾家蕩產舉家跑到香港窮追劉德華,其行為就有點近於瘋狂。現在,我們再把劉翔的褲子碎片當作天價之寶,在網上高價拍賣,恐怕也難說不是頭腦發了昏。象劉翔這樣的體育明星,我們主要應學習他那種頑強拼搏、為祖國爭光、為國人爭氣的精神,以此來鼓舞自己在人生路上的鬥志,倘象這般弄個褲子碎片炒來炒去,恐怕算不上是追星的正道。
劉翔的褲子碎片,不是劉翔在特殊時刻穿著的具有歷史意義和重要價值的完整的比賽用裝,它只是劉翔在全運會上穿著的一條運動褲的碎片,就是一塊已被撕成碎片的紡織品,所以不值錢,不具收藏價值,這次被劉翔親吻過的欄杆也是如此,並不具備太高的收藏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