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升拍品的價格,以便在藝術品再次流通時,出現高額的“指導價”借機吸引大買家,買家、賣家、拍賣行會事先約定一個真實的成交價,拍賣會上,買家或賣家會聯繫一些“托兒”,虛抬該藝術品價格。在叫價達到策劃好的價位時,拍賣師就會落槌。但這個價錢是給別人看的,真正結算時還是按照事先策劃的價錢結算。拍賣公司這樣做,目的是為了能吸引到更好的藝術品和更大的買家,以在目前的拍賣格局下分得一杯羹。還有一種情況,是某些公司藝術品投資的操盤手或者競拍手所為。他們在競買某項藏品之時,可以和拍賣公司或賣主達成默契,將拍品的價格人為地抬高,然後從拍賣公司或者賣主處吃回扣。拍賣公司為收取傭金,賣主為確保成交和提高成交價,會接受這種行為。
“這些並非空穴來風。”針對拍賣公司假拍等一些不法行為,中國拍賣行業協會會長張延華說,中拍協連續十年通過企業資質評定工作對拍賣公司的上繳稅款、成交額等業績情況進行評定,但部分企業以各種理由拒絕參加,原因之一就是它的業績真實性經不起檢查。
我國約有250家具備文物拍賣資質的企業,但其中真正做得好的並不多。對一些天價拍品,連專家都看不懂。有些人在利益的誘惑下瘋狂了,純粹出於對藝術熱愛的買家越來越少,炒作概念、牟取暴利,嚴重背離了藝術的本源。張延華表示,日前中拍協已下文再次強調要求拍賣師謹慎執業,不參與各類企業超範圍經營行為,但規範市場,光靠約束拍賣師還遠遠不夠。她建議,相關職能部門應定期對鑒定機構及專家的執業表現、各大拍賣公司的稅收以及企業經營範圍等情況進行認真考核。所有拍賣活動的委托人、競買人、買受人的真實信息必須嚴格按照拍賣法要求留檔,為追查拍賣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提供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