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洋表示,雖然國際法規定了掠奪文物應物歸原主的原則,可實際上掠奪文物如何界定,以及如何追溯追索都難以操作。正因為如此,圓明園銅獸首最終還是通過贖買的方式來進行,法治途徑和國際道義,在高度市場化的西方國家幾乎沒有意義。可見,國家文物局真的是難以禁止海外拍賣行拍賣中國文物。
2010年,圓明園管理處在紀念圓明園罹難150周年之際,曾向全球發出抵制文物拍賣的倡議書,但兩年以來,圓明園流失文物多次現身各大拍賣行,倡議書實際已變成一張廢紙。
國內法鞭長莫及,國際法沒有意義,中國文物監管尚面臨多重困境
國內法鞭長莫及,國際法沒有意義,中國文物監管面臨的還不僅僅是這兩種困境,還有更加多難的尷尬。
一是若強力介入,不管是通過政府交涉、輿論撻伐甚至是法治維權,從以往的經驗看都收效甚微。而且,拍賣行也希望中國方面維權,特別是借中國之口,凸顯拍品的“圓明園”標簽,期望拍出更高的價格來牟利。以圓明園銅獸首為例,牛、虎、猴、豬、馬5件青銅獸首,由於拍賣前中方的抗議,無形中給這些拍品做了免費廣告,以至於愛國人士不得不花巨資搶救回國。
二是海外拍賣公司,借助中國揚名,無論佳士得還是邦瀚斯,他們雖為世界級的拍賣業巨頭,但是其明知拍賣圓明園文物會激惹中國憤怒而強為之,除了靠中國的憤怒可以揚名,又可以提振其公司的公信力——— 這是很典型的西方邏輯,不向外來壓力低頭只尊奉市場原則。這雖然讓中國人很憤怒,但對於世界級買家而言,拍賣行的這種“不屈服”反而讓買家更信任,更願意出高價去買其拍品。
劉洋從2009年至今的3年多時間裡,一直堅持通過法律途徑追索中國流失海外文物。他告訴記者,他現在正在思考,除了法律手段,有沒有別的方法能解決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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