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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畫按尺賣:可以丈量價格 無法丈量藝術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1-23 09:25:25  


 
  唐代張彥遠的《歷代名畫記》記載:“董伯仁、展子虔、鄭法士、楊子法、孫尚子、閻立本、吳道子,屏風一片,值金二萬,次者售載:一萬五千。其楊契丹、田僧亮、鄭法輪、二僧、閻立德,一扇值金一萬,且舉俗諳悉者。”元代以降,除了由朝廷供養的宮廷畫師外,以鬻畫為生的文人畫家或民間畫師漸成潮流。如以畫墨梅著稱的王冕,歸隱鄉裡後賣畫自給,並以尺幅定畫價,他對待潤格的態度很直白:“吾籍足以養口體,豈好人家作畫師哉。”
 
  美術理論家彭德對《美術文化周刊》表示,中國書畫以尺論價,不晚於1759年。這一年,鄭板橋明碼實價地公布了他的潤格:“大幅六兩,中幅四兩,小幅二兩;書條、對聯一兩;扇子、鬥方五錢。”
 
  真正具有現代意義的書畫潤格制度出現於上海,書畫家或自定潤格,或請人代定潤格。1920年,吳昌碩為齊白石定的潤格為:“四尺12元,五尺18元,六尺24元,八尺30元,册頁折扇每件6元。”此後齊白石曾立規矩:“花卉加蟲鳥,每一只加10元,藤蘿加蜜蜂,每只加20元。減價者,虧人利己,餘不樂見。庚申正月初十日。”當時的張大千、吳湖帆、馮超然、陶冷月等一大批職業書畫家,也都為自己制定了按尺論價的潤格費。潤格制度因簡單易行,並使得書畫交易活動有章可循而被社會普遍接受,逐漸成為藝術市場的核心要素。
 
  齊白石另有潤格告示稱:“賣畫不論交情,君子有恥,請照潤格出錢。”美術評論家於洋認為,潤格儼然成為一種象徵,已然與藝術創作過程的心態和藝術家對於自己作品的安置密切相關、渾然一體,甚至直接揭示出書畫家的人格精神。這種關聯在市場經濟空前繁盛的今日尤為明顯,無論對於已經功成名就、名利雙收的大家,還是躊躇滿志、勤奮苦練的新人,潤格的高低越發不容含糊,其意義事關尊嚴,甚至在某種程度上作為畫家品次級別的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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