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21日電/書畫家除了使用毛筆之外,還有以人體的頭髮、手指、屁股等來施展技巧,寫字作畫。
唐代草聖張旭,善草書,性好酒。每嗜酒大醉,呼叫狂走,或以頭髮蘸墨書寫,灑脫自在。待酒醒後觀看作品,以為神奇,不可複得。世稱張顛。
唐代杜甫《飲中八仙歌》詩句:“張旭三杯草書傳,脫帽露頂王公前,揮毫落紙如雲煙。”又有《楊監見示張旭草書圖》詩:“嗚呼東吳精,逸氣感情識。”
宋人吳曾《能改齋漫錄》認為,杜詩未言其詳,“惟李頎有詩贈之,其言‘皓首窮草隸,時稱太湖精’,則足以見杜詩所謂東吳精之意。其言‘露頂據胡床,長叫三五聲’,則足以見所謂脫帽露之意。”
張旭以頭髮蘸墨,直書狂草,筆勢連綿回繞,字形變化繁多,放縱誇張,飛騰奔宕。對於這種近乎癲狂的創作狀態,唐代大文豪韓愈贊不絕口:“喜怒、窘窮、憂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無聊、不平,有動於心,必於草書焉發之。觀於物,見山水崖穀,鳥獸蟲魚、草木之花實,日月列星、風雨水火、雷霆霹靂、歌舞戰鬥、天地事物之變,可喜可愕,一寓於書,不可端倪,以此終其身而名後世。”(《送高閑上人序》)
還有以手指染墨而書,稱為指書。宋人馬永卿《懶真子》載,“溫公私第在縣宇之西北,諸處榜額皆公染指書,其法以第二指尖抵第一指頭,指頭微曲,染墨書之。”溫公,即司馬光,北宋時期政治家、史學家,仁宗寶元初年(1038年)進士,經英宗、神宗、哲宗四朝,追贈溫國公。那些匾額都是司馬光的指書,恐怕官名大於藝術。
此外,亦不乏以足蘸墨書寫的。筆者近見廣東中山市書家王沛恩,當眾演示其足書。白紙鋪地,其一手拄竹杖,單足獨立;另一足著棉布長白祙,蘸墨在紙上書寫。字習王體,遒勁有力。隨蘸隨書,揮足自如。細察之下,其實大多為足趾所書,只不過“此趾”非彼“指”,技巧大抵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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