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在印度洋國家進行大規模的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周期相對較長,投資收益回報相對較低,如果面對突發性的政治風險缺乏明確的法律條款,那麼,中國企業的利益就會遭受重大損失。因此,除了充分了解合作國家的政治關係之外,中國政府應當對中國企業走向印度洋開展基礎設施建設合作進行全方位的輔導,幫助中國企業制定更加合理的合同條款,因為只有這樣,才能把政治風險轉化為法律風險,並且通過可控制的解決爭端機制,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中國再也不能為了政治的利益而在商業活動中作出巨大的犧牲,也不能因為解決商業糾紛而損害中國與印度洋國家的政治關係。中國企業必須充分考慮到可能面臨的政治風險,簽訂有關合作協議的時候,對可能發生的政治動蕩、軍事政變以及其他可能導致“合同落空”的情形作出明確的規定,因為只有這樣,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護中國的利益。
其次,必須充分考慮到商業存在的戰略價值,不能為了眼前的利益而犧牲長遠的戰略利益。從短期來看,中國在印度洋地區國家進行大規模的基礎設施建設,很可能會面臨虧損的局面。新加坡之所以從巴基斯坦的瓜達爾港撤出,就是因為巴基斯坦長期動蕩不安,經濟發展相對緩慢,作為印度洋上的重要港口瓜達爾港缺乏貨物來源,單純依靠新加坡的經濟實力,根本無法在印度洋發展轉口貿易,正因為如此,新加坡在投入巨額資金之後,不得不遺憾地撤出這個印度洋上的深水良港。
中國之所以願意繼續投資巴基斯坦的瓜達爾港,不僅僅看到其中的商業發展前景,同時也看到了其中的軍事戰略價值。今後中國在亞丁灣巡邏護航的軍艦,可以停泊在巴基斯坦的瓜達爾港進行軍事補給,這樣不僅可以大大地減少中國軍艦在亞丁灣地區護航的成本,而且也可以給中國軍人提供更好的福利。正因為如此,中國在經營瓜達爾港的時候,應當與巴基斯坦政府簽訂一攬子協議,為進一步擴展這個深水港口的用途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礎。
總而言之,中國正在借助於基礎設施建設的優勢,在印度洋進行戰略布局。中國的印度洋戰略不會給該地區的國家帶來任何的麻煩,相反地,會給該地區的國家帶來發展的契機。中國政府應當對中國企業進入印度洋制定更加詳細的規劃,並且把基礎設施建設作為中國進入印度洋的良好開端,通過深化中國與印度洋國家的貿易合作,為中國尋找新的經濟增長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