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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老師吃工作餐被魚刺卡傷 法院認定為工傷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3-20 11:51:49


 
  唐老師在起訴書中稱,當天中午12點左右,自己匆匆忙忙到食堂去吃飯,在食堂吃飯的時候遇到相關領導,並問起候考室的情況,自己一邊吃飯一邊向領導介紹情況。吃第一口菜時,還沒意識到是魚,吞下去後,就被魚刺卡著了,自己在吐不出來的情況下,立即前往省人民醫院急診,省醫院通過X光片確定魚刺的位置,後被告知需要做手術,由於省醫院沒有床位隨後前往成都市第一人民醫院就診。

  在治療過程中,唐老師病情加重,並引起了胸腔感染、氣胸、積液、血栓和肝功能受損等病症。住院治療75天後才出院,花去費用6萬多元。成都市第一人民醫院出院診斷為:食道破裂伴右側液氣胸;縱隔胸腔感染;食道異物;左胸腔積液;右側腓靜脈脈管炎伴血栓;肝功能受損。

  唐老師起訴稱,這次事故造成了自己巨大的身體傷害和心理傷害,對自己準備要孩子的計劃也造成影響。

  法院判決

  不能因為個人過錯

  而否定對工傷的認定

  高新區法院經審理認為,唐老師在周末參加學校組織的監考活動過程中,因匆忙誤食魚刺受傷,屬於《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的職工在參加用人單位組織或者受用人單位指派參加其他單位組織的活動受到傷害的情形,應當認定為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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