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鮮為人知的“援越抗法”:中國顧問在越南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8-01 11:16:17  


 
  胡志明最初提出援助要求時,毛澤東在蘇聯訪問,援越工作由在京的劉少奇負責。1949年12月24日,劉少奇向在莫斯科的毛澤東報告了越共的要求。劉少奇告訴毛澤東,在北京的其他中央領導人認為可以援助但需要有所節制,武器裝備和醫藥器材可以提供,“但不能給予太多”;部分物資可通過貿易解決,“但不能有一千萬美元”;軍事幹部可以派,不過要先派遣中央軍委辦公廳主任羅貴波帶電台前往了解情況,“然後再派軍事幹部”,總之是不能立刻和完全接受越共方面的要求。

  毛澤東贊同羅貴波帶電台去越南,要“諄囑”他“務須採取友好合作態度,多鼓勵、不要批評”。不過對於劉少奇的提醒,毛澤東沒有完全采納,他對援助越共表現出極大的熱情,對於越共要求的援助事項“凡可能者均應答允之”,“援助問題可以更慷慨一些”,他主張告訴越方:武器、彈藥、醫藥物資等,目前只是先給一部,以後再逐步增加,這樣做也是為了便於越南黨逐漸熟悉掌握。毛澤東在這個電報中首次提出,派遣到越南的軍事幹部只能做“顧問”。這是中國後來決定向越南派遣“軍事顧問團”的由來。

  與毛澤東熱情援助越南相比,其他中央高層謹慎得多,否決了一些不合理要求

  在援助越共的問題上,在京的中央高層比毛澤東要謹慎,在越共最初提出援助時,他們考慮到自身當時財力、南方交通狀況及軍事進展情況,沒有完全滿足越南黨的請求。

  不過,越共並沒有因此降低胃口。從1950年4月開始向越共運送援助起,在雲南地區的部隊便報告中央,越共“要求數目太大,實無力供給”,他們甚至拒絕向越方提供糧食。劉少奇指示應根據越共確實需要和中方有支付的能力兩個標準提供援助,並要向越方解釋清楚,至於糧食等則不可完全拒絕。中共中央在給羅貴波的電報中也告誡他不必有求必應,“當盡可能滿足越方要求,不能辦到者則無法供給”;其他物資可暫時作為軍事援助,都要記錄在册,將來越方有能力時“可要求他們償付一部分物資”,現在先以幫助越軍作戰為主。在1951年初,中方即感到,越方會“隨便開出要求援助的貨單,有時數目很大”,有些要求甚至“完全不近情理”。他們要求中國軍事顧問團對越共的援助請求“均應做負責的審查”,不合理或不可能予以滿足的要求“均應删除或減少”,而且要向越方說明必須愛護武器彈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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