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間裡,兩人聊到各自的家庭生活。根據張富華的說法,夏靜一把撲倒在他懷裡,並說起她哥哥夏強(化名)因犯強迫賣淫罪在廣州高明監獄服刑五年的事。張富華當即表示,他會想辦法讓夏強半年之內出來。接著,按夏靜的說法,“他要我坐到床上,開始慢慢地脫我衣服,就這樣我們發生了第一次關係。”
此後,夏靜辭去了在湘府國際KTV的工作,並與張多次在歡天喜地酒店開房。根據該酒店提供的證明,5月18日-8月6日,夏靜在這住宿。張富華過來時,有多次都給她幾百元錢吃飯或者買衣服。
張富華還跟夏靜回了一趟夏的老家。張富華說,夏靜的父母和家人應該很清楚他們的關係了。但夏靜說,她跟父母介紹張是她的“幹爹”。
2011年9月,夏靜去涉外經濟學院上學。張富華每周都去看她,周末則繼續去歡天喜地酒店開房。張送給夏一台相機、一台手機,還有記不清次數的零花錢。
這是兩人的“蜜月”期。夏靜說,開學那段,張富華親自開車幫她買被子等生活用品,著實令她感動。她估計,截至那時,張花在和她交往上的費用4萬-5萬元,包括他送的錢物和兩人開房、吃飯費用等。
三份協議
然而好景不長。有一次,張富華請夏靜同寢室的同學出來吃飯,打聽到一些夏靜背叛他的情況。夏靜對此的辯解是,室友嫉妒她有張給生活費,勾心鬥角,且張說過允許她談戀愛。
兩人關係出現了裂縫。張富華抱怨夏靜不接他電話,夏靜則說張富華恐嚇她,凌晨兩三點打電話騷擾她。但是兩人仍保持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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