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10日電/用行政手段強行降價確實“失效”過,比如歷年所見的“降價”,最後都成了“越降越高”“一降就消失”的諷刺劇。但要看到,這種手段之所以失效,監管、問責手段沒有嚴厲跟進是關鍵原因。
“90%以上的藥品都有降價空間,價格砍掉50%,一點問題都沒有”,全國人大代表、廣西花紅藥業董事長韋飛燕的一句話再次戳中了國人的痛感神經。
既然可以砍,為何不砍?
用韋飛燕的話說,不是不想降,而是不敢降。因為這裡有一系列的中間環節,醫院的回扣是其中之一。
藥品出廠價中包含回扣,這是公開的秘密,甚至連“秘密”都談不上,因為一貫被稱為“明扣”。藥企要是敢“私自”砍掉,那無疑是壞了遊戲規則。
僅僅怪藥企“膽小”怕事是沒用的,因為現在的藥價畸高問題,“明扣”的存在,只是一部分原因,更多原因確實是中間環節帶來“暗扣”或腐敗利益。砍掉50%都沒問題,可見這種“腐敗蛋糕”有多大。
藥企說別人,被說的卻不買賬,前些年,“藥品價格虛高關鍵的是源頭――制藥企業”的論調也很熱。而與韋飛燕“同一時間”接受採訪的醫院方,則把問題指向“定價”。這自然也與藥企關聯。
這些年來,這種現象一再出現:藥品生產流通所涉及的各方,一說起來,都“委屈”得不行,好像最大的問題都不在於自己而在於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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