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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記者走訪蘭州市主城區各大超市發現,市民爭相搶購礦泉水。 |
中評社香港4月14日電/美國《僑報》4月14日載文《歷史“遺毒”,無法掩蓋》,摘要如下:
蘭州“4·11”自來水污染事件牽動人心。早在一個多月前,已有民眾反映自來水出現刺鼻異味,可監管機構回應“符合標準”;等到4月10日檢測出苯嚴重超標,卻在18個小時後才公布消息。據環保專家初步勘查,苯超標與中石油二十年前管道洩漏事故有關,滯留的渣油污染了供水企業“超期服役”的自流溝。
城市自來水被污染,是非常嚴重的公共安全事件,危及一地民眾的健康與生命安全。“謹慎複核”不是延期公布信息的借口,即便在複核期,官方也應發布措辭合適的警示信息,提醒市民飲用風險。遺憾的是,由於信息的僵硬傳遞,在18個小時內,處在信息劣勢一端的蘭州民眾不知多喝下去多少苯?
更加令公眾感到不滿的是,污染事件的始作俑者以及缺位的監管方。在蘭州水污染事件中,中石油子公司的化工管道、排污管道老化,洩露事故後未對周邊油料下滲區域進行徹底治理,留下歷史隱患;由於缺乏規劃,當地城區地下管線縱橫交錯,不乏供水管道被排污管道破壞、污染的情形;隱患重重的自流溝,政府雖花大價錢進行了修補,卻依舊沒能治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