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4日電/中紀委網站3日刊發“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系列文章之五 《追逃防逃兩手抓》。全文如下:
“未雨綢繆”勝過“亡羊補牢”。國外要“織網”,國內還要“築壩”。要以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為“牛鼻子”,堅持追逃防逃兩手抓,在加大追逃力度同時,做好防逃工作,打牢基礎、扎緊籬笆,抓緊構建不敢逃、不能逃的有效機制。
腐敗分子攜款外逃,暴露了組織管理和幹部監督上的漏洞。與其等到人跑出去了,錢已卷走了,再費九牛二虎之力去追,不如把功夫下在平時,關口前移、抓早抓小,做好預防工作。各級黨組織要切實扛起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各項管理規定,加強對黨員領導幹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監督,這樣才能贏得工作主動。要及時掌握黨員幹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狀況,了解最新動態,對關鍵崗位人員多警醒,對苗頭性問題多過問,對有外逃傾向的要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不讓企圖外逃的腐敗分子在錯誤道路上越走越遠。
完善防逃措施,築牢防逃堤壩。腐敗分子想要外逃,不可能悄無聲息,沒有任何動靜。幹部外逃前,其擁有的身份證護照情況、出入境次數、家屬親人的工作和生活狀況、家庭財產變動等都會有征兆。要嚴格執行黨員幹部護照管理、出入境審批報備制度,認真落實對配偶子女移居國外的國家工作人員相關管理規定,定期開展“裸官”清理,做好對黨員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情況的抽查核實。各部門不能各自為戰,要協調配合,加強分析研判,發現幹部可能外逃的蛛絲馬跡,及時啟動防範措施。黨的紀律審查、執法和司法機關查辦案件也要設置防逃程序,不能在黨紀立案和司法立案前出現管控“真空”。對重點對象要及時採取監控措施,讓企圖外逃分子“觸網”回頭。要加強反洗錢工作,切斷非法資金的外流渠道,凍結腐敗分子在國內的動產不動產,斷了財源,堵住贓款外流渠道。
人跑了、賬款轉移了,黨委、紀委及相關部門都有責任。要強化責任意識,切實落實追逃防逃各項任務部署。發現有嚴重違紀情節的幹部企圖外逃要立即報告、迅速處置,該採取措施的就要及時採取措施,該執紀審查的就要盡快審查。如果能發現的問題卻沒有發現,發現了問題不報告或採取措施不及時,都是失職失責,必須依規依紀嚴肅追究責任。
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國內國際關注度高,關乎黨和國家的形象,關乎人心向背。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向黨中央有腐必反、有貪必肅的鮮明態度看齊,向全面從嚴治黨的頑強意志品質看齊,再接再厲,不斷擴大成果,堅定廣大人民群眾對黨的信心、信任和信賴,厚植黨執政的政治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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