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高校、公立醫院不納入編制管理的說法並非第一次出現,而北京是第一個吃螃蟹者。2015年5月,北京市發布的《關於創新事業單位管理加快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意見》中就明確提出,對現有高等學校、公立醫院等,逐步創造條件,保留其事業單位性質,探索不再納入編制管理。對現有編內人員實行實名統計,隨自然減員逐步收回編制。涉及與編制管理相關的財政經費、養老保險、戶籍管理、出國交流、住房補貼等,相關部門要準確把握事業單位改革總體要求,依據有關規定加強管理。
到底何為取消高校編制管理?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公共政策研究所副所長楊宏山向《中國經濟周刊》記者表示,要區分政府對事業單位的編制管理與事業單位自身的編制管理,“政府可以對事業單位取消編制管理,不再按照人頭編制進行財政撥款,但是事業單位內部仍然需要編制。高校本身的編制管理是不可能取消的,否則會亂套的。”在楊宏山看來,高校內部如果取消編制管理,對各學院、系沒有規模控制和發展規劃,就失去了基本的管理規範。
中國政府目前對事業單位的管理,還是以編製作為基本的依據進行財政撥款。如果要進行編制改革,這個既定的規則將會被打破。
但是,編制創新改革究竟該怎麼改?將以怎樣的模式取代現有的編制管理?對此,楊宏山表示,“目前來看,無論從政策層面,還是在實踐中,具體內容都很不清晰。”
據記者了解,目前北京高校針對編外人員普遍採取“備案制管理”,即如果一所高校有800個編內人員,500個編外人員,那就需要備案1300個職工崗位,並以此為基礎做財務預算。
“‘備案制’目前各個高校都在做,只要用人肯定需要備案,但這只是一個框架式的方案,更細節的內容仍然需要在改革的試點和探索中發展出一套新的管理規範。”楊宏山說。
專家:公益一類應嚴格限制編制管理,公益二類可以放開
顯然,取消編制管理不可能一蹴而就,楊宏山建議,“在全面推進前,先在一個或幾個單位開展試點,分別探索新思路,出台新政策,進行多樣化的政策試驗,不同試點單位可授權採取不同的試點模式。”他表示,在推進試點的過程中,試點單位和上級都要及時總結經驗,識別可複制的改革經驗,加快完善制度、新機制、新措施,支持各單位、各地方互相學習,促進新政策的擴散。
記者從相關人士處獲悉,目前取消編制管理的試點工作還未展開。但是,與之相關的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按照既定的時間安排已經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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