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15日電/針對近日社會關注的江蘇、湖北兩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計劃安排問題,記者採訪了教育部有關負責人。
問:每年的高校招生計劃是怎麼安排的?
答:每年的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總量,是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求以及國家教育事業發展規劃確定的目標,由國家發改委會同教育部研究提出初步建議,經全國人大審議確定的。之後,教育部主要根據各省高考報名人數、高校辦學條件等因素,綜合測算提出各省的招生計劃安排建議,商國家發改委研究確定。
問:為什麼要實施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
答:由於歷史形成的高等教育資源布局不平衡,部分省份高等教育資源相對不足,各省高考錄取率存在差距。黨中央、國務院對此高度重視,做出了“縮小區域發展差距,促進教育公平”的決策部署。2008年,教育部會同國家發改委啟動實施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每年專門安排增量計劃,由高等教育資源相對豐富、錄取率較高省份的高校承擔,面向高等教育資源不足、錄取率較低的中西部省份和人口大省招生。通過多年努力,省際高考錄取率差距明顯縮小,2015年,錄取率最低省份與全國平均水平的差距從2010年的15.3個百分點縮小到5個百分點以內。
問:協作計劃的實施是否會對支援省份的高考錄取率造成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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