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師範大學中國收入分配研究院8月5日發布的《中國勞動力成本問題研究》報告顯示,我國的勞動力成本近年來有所上升,其中增長最快的是住房公積金,而且住房公積金主要在壟斷行業和高收入者中,低收入行業和普通職工卻沒有平等受益,由此進一步帶來收入分配不公。因此,該報告建議“取消顯著增長而又帶來分配不公的住房公積金制度”。
對這一提法和觀點蘇海南也表示贊同:“當初設計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出發點是好的,但實施的結果是收入高的或中等以上的、有房的有,收入低的、沒房的,反而沒有,進而擴大了收入和財產分配不公的差距,不如結合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合理提高各類員工特別是低收入員工工資水平的基礎上取消。”
但是,也有學者反對取消住房公積金。
在徐迅看來,一個制度存在肯定有它的理由,不可能隨意地廢除,要調查研究以後才能決定是否取消,因為這涉及到每個人的住房保障。“普通公務員從工資裡每個月扣了這麼多年,單位也補貼這麼多年,雖然數額不是很大,但是畢竟是每個人的辛苦錢血汗錢,如果取消了,這筆錢怎麼辦?如何補償?住房公積金涉及到民生和百姓根本利益,不能太輕率。”
公積金屬於個人的私有財產。《條例》第一章“總則”第三條規定:“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如果要取消住房公積金,將涉及到修法。
蘇海南向《中國經濟周刊》提出了他的想法:個人繳納的部分是個人財產,不能動,單位繳存的部分按《條例》的說法也是歸個人所有,但這個制度是有缺陷的。事實上,有錢的單位、有錢的個人因個人公積金錦上添花,沒錢的單位、沒錢的個人是雪中沒人送炭,這種不合理的利益關係需要打破。
“建議個人繳納的部分就別動了,今後可研究將單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用以充公納入社會保險基金,如果此路徑具有可行性,需要相應研究修改《條例》後再穩妥實施。”蘇海南說。
(來源:搜狐財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