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小林是受騙學生中較為精明的,卻也成了受害者。提及原因,他說:“小閆是我班學習委員,出於同學間的信任,就同意了。”
9月底,小林接受採訪時說,他目前已還了2萬元,還有3萬多元本金沒有還,加上利息是7萬多元,這筆錢對他的家庭來講很沉重。“我父母是個體戶,做小生意,家裡還有一個年幼的弟弟和80多歲的奶奶。”
可能是最後一個
案發前一個多月受騙
經濟系女生小高可能是最後一個受騙的。她於2016年11月租住到肖某家樓上,認出肖某是曾在校內幹快遞的“老板”。其時,王某在外面幹駕校。2017年3月,小高想學車,找到王某,還交了3000元學費。4月19日,肖某通過微信聯繫小高,請小高到家後,當面提出讓小高“幫忙”分期買手機。轉天,小高在肖某陪同下,分期買了兩部手機,一部是蘋果7plus,一部是華為mate9,全都交給了肖某。肖某只替小高還了兩個月的本息,就被抓了,被抓前不久,還約小高到家吃餃子。
價值觀偏差
愛貪圖小利
為了“招攬生意”,肖某曾在其美甲店貼出過一張“小廣告”,提示學生貸款可掙好處費。記者發現,每位學子在接受採訪時,都提到了好處費,他們有的家裡孩子多,父母收入微薄,為了給父母減負;有的是想改善生活,給自己掙點外快;還有的是因為別人都掙了好處費,自己“不掙白不掙”……理由不一而足。
馬超認為,部分在校大學生未能形成正確的價值觀,貪圖小利,為賺取嫌疑人給的好處費就幫嫌疑人辦理消費借貸,使其輕易落入詐騙陷阱。
感情用事
輕信盲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