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學博士魏健馨接受採訪稱,大學生做好如下幾點,能夠遠離騙局,保護自己權益。
首先,請勿輕信校內陌生人。大學校園具有開放性,大學生在校園中有機會接觸各種人,同陌生人交往時,涉及金錢往來、借貸事宜,不要被對方花言巧語所迷惑,要及時請教身邊同學、老師、家人,拓寬信息來源,有效識別騙局。其次,要有正確的價值觀。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大學生要牢記收獲源於辛勤的付出,切不可貪圖便宜和虛榮,同時,要努力學習文化知識,不要一味地貪圖享受,盲目攀比。再次,需警惕信息洩露,提高個人信息保護意識。“校園貸”常常是在本人知情的情況下發生的。網絡時代,大學生的身份、信用等信息附著很多利益,不要洩露個人信息,防止被冒用。最後,增強法律意識,善於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一旦陷入騙局,要及時尋求家人、學校、律師和公安機關幫助,若涉及刑事犯罪,要及時報案,保留證據,尋求公安機關幫助。
法律專業畢業的馬超認為,本案的發生折射出校園貸層面存在的一些問題:一是校園貸種類繁多,貸款門檻過低,大多數校園貸平台,在辦理學生貸款時,對學生的償還能力未加考慮。二是校園貸的審核機制流於形式,將不負責任審核的惡果轉嫁於學生身上。
(來源:《天津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