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消減假期的措施遭到了大多數官員的反對。帝王將相考慮到自己在臣民面前的聲望,也只好接受“民意”,做了修改。後來在三個假日的基礎上增添了寒假,並將春節和寒假的假期均延長至一個月。因此,新增的寒假可以看做是對喪失常規性假日和節慶假日的一個補償。
不過到了清朝,公務員的“黃金月”又回來了。冬至、元旦、元宵三個節假又以封印休長假的方式貫通,前後也有約一個月的時間。因此,每至封印之日,官員們都會邀請同僚歡聚暢飲,“以酬一歲之勞”。
古代歷代王朝只規定了官員的休假制度,對於其他階層的群體沒有什麼規定。因為在中國古代還不可能出現關於陽光普照的休假制度,那時鄉村中的農民、街市上的商人等階層群體只能按照慣例放假。如街市上的商人一般在紀念某一行業或職業神祇的特殊假日放假。這些假日常常會舉行盛大而熱烈的慶祝活動。鄉村中農民在春季和秋季都會有一定的假日,還有土地神的節日,就是人們常說的“社日”也會放假。
不過,他們依然沒有固定的休假制度,因為他們是不屬於國家體制之內的群體,能夠自主支配自己的時間。
追溯到民國初年,不論是除夕還是大年初一,政府各個機構都要正常上班。除夕時,若是發現有公務員不在崗,這個人可能就要下崗了。
1912年孫中山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時,曾宣布廢除舊曆改用國歷(公歷),並決定把公元1912年定為中華民國元年,把1月1日叫做“新年”。但是,因為民間習慣使用農歷,仍然把農歷正月初一當做傳統“新年”,所以袁世凱上台以後,便把農歷正月初一即傳統“新年”改稱“春節”。
南京國民政府成立以後,又再次頒布命令,要求自1929年1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使用國歷,廢除農歷。為了雷厲風行貫徹這一命令,政府還規定機關、學校、商店不得在春節期間擅自放假,否則就要對相關負責人實行嚴厲的制裁和處罰。
著名作家老舍,曾在北京一所小學做校長。春節時期,學校照常上課。大過年的,他只能抽出兩個小時回家探望。母親見他回來了,以為能陪她過年,哪知老舍說一會兒還得趕回學校。母親一愣,嘆口氣說:“走吧!”老舍雖然心裡難過,可還是要趕回學校。途中,他看見街上那麼熱鬧,想起母親在家那麼冷清,淚水便迷了雙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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