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軍有兩大作戰信條:其一,精准射擊。日軍在日俄戰爭中擊敗俄國,興奮莫名,總結出“一門百發百中的大炮要勝於一百門百發一中的大炮”的經驗,當寶一樣供著,並以之指導槍支設計,於明治三十八年(1905年)研製出射擊精度極高的步槍,這就是中國人熟悉的“三八大蓋”(因槍機上設計了防塵罩,故稱)。日軍使用該槍的歷史長達40年(1905-1945),可見其鐘愛程度。其二,近身肉搏。日軍視白刃戰為最能表現血性的作戰方式。因此,在中國戰場上,刺刀往往在打完子彈後才派上用場,扮演終結者的角色。日軍在衝鋒槍上甚至重達20斤的機槍上也加裝了刺刀,在全世界絕無僅有,可見其對白刃戰的喜好簡直到了變態的程度。
日軍不愛衝鋒槍卻垂青刺刀,還有一個重要考慮——省錢。日本是個島國,資源匱乏,做什麼事都崇尚節儉,連子彈也是。《東史郎日記》裡就說,在日軍眼裡,“子彈像金幣般值錢”。衝鋒槍的適用對象是一群敵人而非單個敵人,基本亂打一氣,難免浪費不少子彈,這是追求精准和提倡節約的日軍難以接受的。在慘絕人寰的南京大屠殺中,日軍之所以採取活埋、燒殺、溺斃、刺殺,甚至車軋等手段,除了殘忍,就有節約彈藥的考慮。
日本人崇尚節儉的直接表現就是精打細算。日軍製造1支衝鋒槍,造價是1支三八式步槍的3倍。加上子彈,造1支衝鋒槍的錢,可以造5支三八式步槍。精細的日軍一盤算,還是步槍吧。這個選擇看似精明,實則愚蠢,日軍自鳴得意的三八式步槍在美國人眼裡,不過是“一個能夠發射子彈的中世紀長矛”。
值得一提的是,日軍在其他戰場很少與美軍、英軍等打白刃戰,只在中國戰場採用這種屬於冷兵器時代的作戰方式,實乃藐視中國軍人武器不行。當時,中國的兵工廠基本造不出像樣的衝鋒槍,也缺乏其他厲害的近戰武器,使日軍打起白刃戰來,不必擔心被成片撂倒。
初不如寇
中國軍人殺紅了眼,往往不顧手裡的家夥比鬼子短,在對方刺入自己身體之後,迎刃而上,也刺中對方,同歸於盡。
必須承認,抗戰初期,白刃戰中單挑,中國軍人一般不是日寇的對手。
不論是戰史記錄還是老兵回憶,日軍在白刃戰中面對中國軍人,優勢明顯,常常是一個頂幾個。以百團大戰為例,在白刃戰中要對付1個日本士兵,至少需要3個八路軍戰士。作為晉察冀軍區最精銳的冀西軍區第1軍分區,司令員楊成武總結教訓時專門講到“白刃戰”,指出日軍“體力好、技術好”,八路軍“損失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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