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年12月9日,中華民國發布《中華民國政府對日宣戰布告》:
日本軍閥夙以征服亞洲,並獨霸太平洋為其國策。數年以來,中國不顧一切犧牲,繼續抗戰,其目的不僅在保衛中國之獨立生存,實欲打破日本之侵略野心,維護國際公法、正義及人類福利與世界和平,此中國政府屢經聲明者也。中國為酷愛和平之民族,過去四年餘之神聖抗戰,原期侵略者之日本於遭受實際之懲創後,終能反省。在此時期,各友邦亦極端忍耐,冀其悔禍,俾全太平洋之和平,得以維持。不料強暴成性之日本,執迷不悟,且更悍然向我英、美諸友邦開釁,擴大其戰爭侵略行動,甘為破壞全人類和平與正義之戎首,逞其侵略無厭之野心。舉凡尊重信義之國家,鹹屬忍無可忍。茲特正式對日宣戰,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條約、協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間之關係者,一律廢止,特此布告。
主席林森中華民國三十年十二月九日
1941年中國對日宣戰,這沒有問題。有問題是,中日全面戰爭是1937年七七事變開打的啊。再早一點,九一八事變,那是在1931年啊。
到了1941年正式宣戰時,中日之間往少了說,打了四年了,往多了說,都打了十年了。怎麼現在才想起來宣戰,神馬情況?是國民黨政府不作為嗎?
都已經真刀真槍打起來了,可中日都不想宣戰
國家與國家之間的發生戰爭,按照1907年海牙第3公約,即《關於戰爭開始的公約》第1條規定:“締約各國承認,除非有預先而明確無誤的警告,彼此間不應開始敵對行為。”
這個“預先而明確無誤的警告”,就是指宣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