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7日電/統一的不動產登記簿證26日正式公布。包括《不動產登記簿》《不動產權證書》及《不動產登記證明》的統一的不動產登記簿證樣式3月1日起全面啟用。圍繞這件事兒,一系列原生衍生的不動產登記話題再難回避。
要換新證嗎,對我們的本本影響幾何?
對大多數人來說,各種本本含金量最高的就是不動產證書——城市商品房、農村宅基地“房本”,耕地及山水林田湖海使用權或承包經營證書等。全國啟用統一不動產簿證,對我們這些“寶貝”影響幾何?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全面實施要有一個過程。條例實施後,無論是依法頒發的新版證書,還是因沒有完成職責和機構整合,不具備頒發新版證書條件,繼續頒發的各類舊版證書;以及條例實施前分散登記時依法頒發的各類證書,都繼續有效。新版證書和舊版證書在一段時間內並行使用。”國土資源部地籍管理司司長(不動產登記局局長)王廣華反覆對記者強調,“希望每一條稿子都能把這個說清楚。”
作為不動產統一登記的核心內容,簿證統一後,物權變動情況才能統一規範反映,物權才能得到統一的嚴格保護。“簿證不統一,不動產物權就無法統一公示,可能出現權利交叉和衝突,不動產登記公示公信的效力就會打折扣,物權也可能得不到切實保護,還會引起糾紛和矛盾。”王廣華強調,簿證統一了,無論哪個地方登記的不動產,進行交易時,當事人都會有統一、可以信任的依據,良好秩序才能得以有效建立。“簿證不統一,在不同地方有不同登記簿和多個證書,就可能出現一房、一地多賣,產生交易風險,影響交易安全。”
消除分散登記模式下證書不統一的弊端,將便民利民,減少行政成本。證書統一了,老百姓領證成本會降低。原來分散登記簿和證書中很多內容重複,浪費行政成本,也容易出現錯誤,給權利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煩。“不動產登記機構要堅持‘不變不換’和方便企業群眾原則,權利不變動,簿證不更換,依法辦理變更、轉移等登記工作時,逐步更換為新的不動產登記簿證。”國土資源部不動產登記局常務副局長冷宏志強調,各地不得強制當事人更換不動產權證書和登記證明,增加企業和群眾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