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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公交縱火案與媒體“博眼球”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7-17 10:19:39


  中評社北京7月17日電/人們還沒從杭州“7.5”、長沙“7.11”兩地的公交車人為縱火案驚魂之中緩過神來,7月15日,廣州再次發生類似的案件。不幸的是,廣州公交車上的燃燒案,目前已造成2人死亡、33人受傷。人們不禁驚嘆,如此密集的同類案件發生在同樣的公共空間,這到底是偶然還是必然?

  3起公交車燃燒案,場面驚人地相似。如果不是犯罪嫌疑人相繼水落石出,它完全就像出自同一個犯罪分子之手。因此,人們不免會想到作案手段的模仿效應。

  其實犯罪手段的模仿,不是一個複雜的過程。真正難以捉摸的,還是犯罪心理的模仿效應。從去年製造廈門公交燃燒案的陳水總起,輿論就一直呈現出一種角力和扭曲的態勢。一方面對逝者寄予同情,一方面對製造公交暴力事件的犯罪分子,從沒放過任何一個可以用來煽情的細節。甚至有時候,無辜的逝者無人問津,而犯罪分子的家門已被各路媒體幾近踏破。尋找犯罪動機,成為一些媒體試圖解剖深層次社會根源的一條必選之路。他們看上去似乎在揭示社會不安定因素的本質,實際上卻有意或無意之間,在犯罪分子生存際遇的種種細節中,寄予了熱切的煽情與深切的同情。

  一些“無悲劇不制度”的網絡名人,更是在每次悲劇面前像打了雞血一樣,他們看上去是聞悲則怒,實際上是逢悲必罵體制,似乎犯罪之惡,都是制度之惡。他們眼中的公交犯罪,是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的一種宣洩。他們在貌似理性的思考中收獲一些粉絲的點贊與跟隨,卻混淆了暴力犯罪與公眾生命安全的概念,人為地製造了官民對立,博得人們盲目的同情,某種程度上給那些預謀報復社會的極端暴力犯罪分子,構成了一種錯誤的暗示——做一個陳水總、包來旭,反而能夠引起更多人的同情。

  不錯,任何一起公共環境下有意製造的暴力犯罪,犯罪主體多多少少有著或引人注目、或發洩不滿的內心訴求。但是,即便解決自身問題的渠道還不暢通,即便自己的處境多麼不幸、心境多麼悲觀,都不是可以將無辜的生命綁架到死路上的理由。如果輿論和媒體,不能對這樣的暴力犯罪同仇敵愾,而是以“博眼球”為第一訴求,搶著挖掘犯罪分子的家庭背景、生活困境、心路歷程,便會淡化社會對於暴力犯罪的激憤情緒,轉移民眾客觀分析和判斷暴力犯罪的視線,轉嫁社會矛盾,使得這些試圖犯罪的分子,為自己像陳水總、包來旭一樣實施犯罪,找到自我解脫的心理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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