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真實的社會效果是這樣嗎?
對奧運冠軍進行獎勵,應當在普通大眾可接受的範圍之內,尤其是政府的獎勵,因為用的都是納稅人的錢,更應關注到民眾的呼聲,“大多數中國人現在對奧運金牌已經不像一二十年前那樣看重,政府對奧運冠軍進行高額獎勵,甚至會引起普通民眾的反感。”任海表示。
奧運會結束後的這段時間,有關奧運冠軍的消息幾乎都與來自政府和企業的各種獎勵有關,奧運冠軍在接受獎勵之後,該如何回饋社會?這幾乎成為空白。
“每一位奧運冠軍的成功都離不開國家的投入,他們對國家、對社會的價值絕不是僅僅體現在奪得奧運金牌上。”任海表示,“但我們現在,把奧運冠軍的價值看得太簡單、太功利了。”
奧運冠軍身上本應體現的社會榜樣和對青少年一代健康成長的激勵作用,被淹沒在奧運會後瘋狂的“斂金”盛宴中,奧運冠軍對青少年產生的最直觀影響,就是“一切為了錢,一切向錢看”。
可能也正是因為奧運金牌在中國首先體現在經濟價值上,社會教育意義自然就被忽視了,因此,中國羽毛球隊在奧運賽場出現的“消極比賽”醜聞已經無人追究,這樣一支本應受到問責的隊伍,卻依然可以理直氣壯地接受政府和企業的層層獎勵。(來源:中國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