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兩岸對於共同責任的共同認識
對於和平發展的態度,對於推進兩岸關係的責任,兩岸有許多共同點,這是和平發展的動力和內涵。對於共同責任,兩岸都有明確的認識。
大陸強調,兩岸要增強政治互信,保持良性互動,大陸致力於鞏固和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穩步推進兩岸關係前進,團結兩岸同胞,造福兩岸同胞,共同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而努力。因此,大陸堅持從中華民族整體利益的高度把握兩岸關係大局,推進兩岸關係沿著正確方向不斷向前邁進;堅持在認清歷史發展趨勢中把握兩岸關係前途,擺脫不合時宜的舊觀念束縛,譜寫中華民族繁榮昌盛的嶄新篇章;堅持增進兩岸互信,良性互動,求同存異,務實進取;堅持穩步推進兩岸關係發展,繼續反對“台獨”,為深化經濟、科技、文化、教育等領域合作採取更多積極舉措,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創造更多的便利條件。
台灣方面的表述主要集中在,用“一個中國架構”來定位兩岸關係,不會推進“兩個中國”、“一中一台”或“台灣獨立”;增強台灣民眾的中華民族認同和中華文化認同;兩岸關係間的易與難、政與經難以劃分,但是民間已經在談,政治議題協商要穩健可行;要強化兩岸經濟關係和經濟整合,為兩岸創造更多的實質利益;深化社會交流,加強文化交流,推動教育協議協商等。
從兩岸對於共同責任的論述中,可以看到大陸和台灣執政當局在推進和平發展問題上有許多共同點,在推進兩岸大交流大合作大發展問題上有許多共同點,都把此作為自己的政治責任、歷史責任和現實責任。說到底,儘管兩岸間的相互定位還有嚴重分歧,是父子、夫妻、兄弟、親戚關係,還是其他關係,有待雙方認定。但兩岸一家人沒有錯,所以才有共同的責任。
三、兩岸關於共同責任的不同認識
在討論兩岸共同責任的時候,責任有時代高度,有歷史厚度,有政治深度,有現實難度。或者說從實現中華民族復興、兩岸共同繁榮的戰略高度看,兩岸在共同責任的認識上和行動上有不同。可以說,在交流事務上的共性多一點,在政治領域的分歧多一點。
對於共同責任的政治基礎,一是對於“九二共識”,這是兩岸60多年來唯一的政治共識,或者說是兩種政治制度、兩種意識形態、兩種社會模式、兩種思維方式下的最為巧妙的政治對接。對此,大陸則是強調“一中框架”下的“兩岸同屬一國”;台灣方面則是更多的強調兩岸間有爭議的內容。儘管台灣方面這樣做有其必要性,但不利於營造雙方探討台灣政治定位問題的氛圍。二是對於和平發展的前景,大陸則是強調在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中實現祖國的和平統一,台灣方面則是更多的強調和平發展的發展過程,避談、少談、甚至不談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終極目標。儘管台灣方面這樣做有其現實要求,但不利於和平發展的長遠動力和情感的累積。三是對於“台獨”的危害,大陸的認識要深刻得多,台灣方面儘管經歷過長達8年的“台獨之亂”、“阿扁之禍”,但是對於“台獨”危害缺乏足夠的認識,對於“台獨政黨”甚至抱有不切實現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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