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當前要克服的障礙
如何使上文中設想的途徑變為現實,關鍵在於兩岸政治關係的發展和政治互信的增強。
1、回歸“九二共識”三要素,以此促進擴大台灣的國際參與
兩岸政治互信的基礎是“九二共識”。當初,兩會在互換信函中共同認知。“九二共識”實質上有三個要素,一是最終統一,
二是兩岸同屬一中,三是目前在一中內涵的認知上有不同。然而,台灣方面往往把三要素變為一個要素,即“一中各表”,甚至有時只講“各表”,不講“一中”。今年吳伯雄與習近平會面時特別強調了“一中架構”,這是符合兩岸現行的規定和法律的,得到大陸方面的充分肯定。馬英九在談到兩岸兩會互設辦事處時也強調,兩岸關係不是“國與國”之間的關係,也絕不是“一中一台”。如何通過文件形式或制度形式把兩岸共識肯定下來,不僅是國共之間的共識,也必須是島內共識,兩岸共識,達到無論人事如何更替,都不能否定或變化,需要兩岸進行政治對話或談判,最終達成政治協議。
兩岸政治協議是擴大台灣國際參與的條件,擴大台灣國際參與是兩岸政治協議的結果。在涉外問題上兩岸所面臨的主權問題比較難以回避,不像在僅涉及兩岸關係時較易模糊處理。回到“九二共識”三要素,指出兩岸最終要走向統一,會使兩岸的政治定位更加明確,兩岸人民對於未來的方向更加清晰,也使國際上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更加堅定。當然,統一是一個很長的過程,當前兩岸主要聚焦於和平發展階段所要處理的問題。在兩岸政治協議清晰地指向統一的前景時,擴大台灣國際參與可以走向機制化、通例化,台灣加入地區合作機制的途徑一定更加開放通暢。
2、盡快建立兩岸涉外問題溝通機制
兩岸應盡快建立涉外問題溝通機制,既可在兩會下建立,也可另外建立。目前兩岸在處理涉外問題時都是個案討論,沒有公開的機制還能應對,但是要走向台灣參與地區經濟合作的機制化、通例化,現有的狀況不足以應對。台灣人民希望獲得擴大國際參與的成果,但又懼怕或不願建立這樣的機制,怕“被矮化”,怕“打破現狀”,無異鴕鳥埋首沙中,貽誤時間與機會。特別是台灣與東盟談判經濟合作協議一事,關係到台灣加入RCEP的進度,時不我待,兩岸可以就此作為開端,嘗試建立涉外溝通機制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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