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從理念到實踐
1985年3月,鄧小平首次提出“和平與發展是當代兩大全球性戰略問題”,此後,“和平發展”論述主要使用於中國的對外政策與國際形勢分析上。在兩岸關係領域,大陸首次提出“和平發展”論述是2005年4月“胡連會”公佈的“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但由於當時國民黨只是在野黨,“胡連會”建立的“國共論壇”只是就推動兩岸經貿文化聯繫提出倡議。2007年10月,“構建兩岸和平發展框架”寫入中共十七大報告。從此,國際事務上的“和平發展”、兩岸關係上的“和平發展”與國內的“和諧社會”建設構成了當代中國的“三和”戰略,代表了當代中國領導層整合內政、外交與兩岸的新的政治觀和價值觀,是一種以“發展”為核心、以“和平”為基礎的新政治經濟秩序。這是自十八世紀末清朝乾隆皇帝以來兩百餘年所喪失的整合內外兩個大局的系統性思維。
2008年底,胡錦濤對台六點講話標誌著國共兩黨同時以兩岸執政黨的身份攜手啟動“和平發展”的實踐進程。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報告提出要“鞏固和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基礎”。八年來,馬英九和國民黨高層承認“九二共識”,支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基於此兩岸官方不斷推進各項交流協商與合作,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蔡英文和民進黨發言人的口徑一般為支持“兩岸和平穩定發展”,近年來則主張要“維持(兩岸)現狀”。
兩岸和平發展從政黨理念論述到兩岸政治經濟社會實踐的展開,是有歷史背景和現實政治經濟基礎的。對大陸來說,陳水扁時期兩岸關係的曲折教訓表明,要“寄希望於台灣人民”實現“和平統一”,必須要有一個以“爭取台灣民心”為主要任務的過渡時期,此即“兩岸和平發展”階段。在這個過渡階段,大陸必須堅持兩岸同屬一中的“九二共識”,排除台獨分裂勢力的干擾,描繪出務實的兩岸經濟社會文化合作路線圖。“爭取台灣民心”這個主要任務的具體內涵為:在兩岸共同發展中厚植共同利益,同時促進兩岸社會、文化和教育交流,不斷積累政治互信,不斷增進共同的國家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