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積極推進社會事業發展和社會治理創新,切實增進民生福祉。加快教育改革發展。
高標準推進義務教育均衡化,大力實施學前教育第二輪行動計劃,加大標準化中小學校建設力度,辦好特殊教育。高質量推進高等教育大眾化、普及化,認真組織高考招生制度改革試點,加快重點高校建設和重點學科專業建設。建成浙江音樂學院。高起點推進職業教育社會化,鼓勵和支持大企業大集團參與職業院校改革發展,推進職業教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高水平推進終身教育網絡化,建立健全以社區為基礎、以互聯網為載體的終身教育體系。加強就業創業和居民增收工作。完善促進就業、鼓勵創業、自主擇業的體制機制,重點做好高校畢業生和失業人員的就業服務工作。建立健全行業平均工資信息發布制度、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和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機制,促進職工工資穩步增長。適時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標準。研究制定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基礎的新型扶貧機制。進一步加強社會保障。實施全民參保登記,加快社會保險制度城鄉統籌,實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積極推進社會保障從制度全覆蓋提升到人的全覆蓋。加快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重點發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加快醫療衛生事業改革發展。加強區域公共衛生服務資源整合,建立優質醫療資源下沉長效機制,完善合理分級診療模式,鼓勵社會辦醫。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選擇若干縣市,開展做強做優公益性醫院、放開放活營利性醫院改革試點。加快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改革發展。大力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務實、守信、崇學、向善”的浙江人共同價值觀。加強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深入推進文化惠民工程,促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全面推進國有經營性文化單位股份制改造,大力發展民營文化企業,促進文化產業加快發展。積極推進全民健身,做好奧運會備戰工作,加快發展體育產業。加強廣電、新聞出版工作。推動文藝事業繁榮發展。加強人口計生、老齡、婦女兒童、殘疾人、慈善、民族宗教等工作。大力推進社會治理創新。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加強普法工作,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健全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複議、訴訟等有機銜接、相互協調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加強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引導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充分發揮基層自治組織的功能和作用,推進基層治理法治化。加強食品藥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加強重大活動、節假日、人員密集場所等公共安全管理,創新安全生產管理體制,有效防範較大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健全防災減災救災體系,探索建立巨災保險制度。完善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依法嚴厲打擊暴力恐怖活動、宗教極端違法犯罪、涉及民生犯罪、涉黑涉拐涉槍和“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支持駐浙部隊和武警部隊建設,做好國防建設、國防教育、國防動員、人民防空和雙擁優撫安置等工作,大力推進軍民融合發展。
(八)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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