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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城北,被市民稱為“城市綠肺”的城北體育公園,由三塘、燈塔、西文三個“城中村”改造而來。 |
中評社北京5月9日電/在紹興諸暨農村,新建民房門口竪起了一塊塊顯眼的藍底公示牌。戶主姓名、占地面積、建築面積等信息一目了然。在去年成功創建浙江首批“無違建縣(市、區)”後,構建長效管理機制,鞏固創建成果,成為諸暨“三改一拆”工作的重心。
浙江日報報道,“三改一拆”工作自2013年開展以來,成效明顯,初步形成了“不敢違”的社會環境。目前我省在違法建設防控治理中還存在著責任機制不夠完備、政策措施不夠完善、防控體系不夠健全等問題,亟需建立健全一套長效機制。
4月2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違法建設防控治理長效機制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施行,浙江省首次專門就防違控違長效機製作出規定,要求進一步建立健全違法建設防控治理長效機制,依法推進存量違法建築分類處置,對新增違法建築實行零容忍,邁出了從“拆”到“控”的關鍵一步。
健全責任機制
明確政府部門防違職責
永寧河和海門河迤邐而下,在台州椒江區繁榮村附近相遇。2015年繁榮村拆遷後,兩河交接處76畝土地依然有56畝存在違法建築。因為涉及到村集體收入,再加上這批歷史違建屬於規劃違法,又屬於土地違法,主體責任不明確,工作難
度大。去年以來,台州全面推進歷史違建清查處置,在台州“三改一拆”辦牽頭下,國土部門和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聯合辦案,查看歷史卷宗,現場處置,共拆除1.9萬宗2.3萬畝歷史違建,繁榮村違建退出歷史舞台。
防違控違首先要理順主體責任,《意見》的亮點之一就是突出屬地政府管理、部門負責的責任機制。“三改一拆”工作啟動之初,浙江成立省、市、縣三級“三改一拆”辦,明確其負責職能部門的協調責任。但隨著“三改一拆”工作的全面鋪開,浙江省部分地方職能部門的違建監管存在主體責任界限不清。
在違建防控主體上,《意見》明確市、縣(市、區)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違法建設防控治理工作,要建立健全違法建設防控治理工作責任制、行政問責制,並將違法建設防控治理工作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是違法建設防控治理工作的直接責任主體,要落實村(社區)巡查責任制,做好轄區內違法建設的巡查、勸阻和案情上報工作,並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組織或協同實施違法建築拆除工作,做好違法建築拆除善後等工作。
在理順屬地政府主體責任的同時,《意見》明確了職能部門在本部門管轄範圍內違法建設管控職責。規定縣級以上國土資源、交通運輸、水利、林業等主管部門或其他職能部門要依法開展違法建設日常巡查工作,並承擔本部門行政區域內違反法律法規的違法建築處置工作。縣級以上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會同城鄉規劃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違反城鄉規劃法律法規的城鎮違法建築處置工作,指導、監督違反城鄉規劃法律法規的鄉村違法建築處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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