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推出面向台資企業的股權質押、應收賬款質押、知識產權質押等多元化動產抵質押及供應鏈融資、出口信用保險融資等新型金融產品。對資信記錄良好、財務實力強、技術上處於行業領先地位、產品銷路正常、還款來源有保證的台資企業,優化授信流程,加強授信支持。
23. 支持符合條件的台資企業在大陸上市、“新三板”掛牌和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融資。
24.鼓勵台資企業和台灣同胞來湖州辦展辦會,同等享受湖州相關支持政策。
25.支持台灣同胞投資參與湖州市公建民營、社會化運營等領域的養老服務產業。鼓勵台灣同胞積極投身當地慈善事業,對發起設立的慈善組織和慈善項目優先推薦申報政府和慈善機構的慈善獎項。
26.鼓勵支持湖州市台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積極發揮作用,完善台資企業交流聯繫平台,服務台資企業創業創新。
27.支持台資企業在湖州市再投資,經認定的台灣同胞再投資企業享受湖州市台灣同胞投資的相關政策待遇。
28.支持台資企業和台灣同胞維護合法權益,加強台灣同胞投資的法律宣傳與咨詢、投訴受理和糾紛解決等工作。台灣同胞投資者和隨行家屬,以及在湖州市合法就業的台灣同胞和隨行家屬,符合條件可以按照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享受法律援助服務。
二、就業創業方面
29.支持台灣同胞在湖州市報名參加《向台灣居民開放的國家職業資格考試目錄》中的53項專業技術人員國家職稱資格考試和81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湖州市相關部門應當做好考試的組織、服務工作。
30.對在湖州市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台灣同胞,符合條件的可參加相應系列、級別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其在台灣地區參與的項目、取得的成果等可視為專業工作業績,在台灣地區從事技術工作的年限可視為專業技術工作年限。允許台灣同胞根據相關規定和要求應聘湖州市事業單位。
31.台灣同胞可在湖州市開設會計師事務所(分所),報名參加註冊會計師考試,報名參加湖州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會計專業技術高級資格評審、會計領軍人才選拔、先進會計工作者評選。
32.支持符合條件的台灣同胞取得醫師資格和護士執業資格,協助其辦理執業註冊手續。支持符合條件的台灣地區醫師,按照相關規定在湖州申請註冊短期行醫,期滿後重新辦理註冊手續。
33.鼓勵台灣同胞在湖州參加全國導游資格考試,持證執業。
34.台灣同胞來湖州高校從事教學研究工作,在職稱評聘、課題項目申報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其在台灣地區高校的任職年限予以承認,在台灣地區取得的學術成果可納入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工作評價體系。首次評聘的台灣地區高層次人才,可參照從國(境)外引進人才晉升專業技術職務的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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