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15日電/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昨日表示,《溫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支持大眾創業促進就業的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中的“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有望保留人事關係3年”的政策,其享受範圍為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中正式在編專業技術人員。
溫州都市報報道,近日,《溫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支持大眾創業促進就業的實施意見》全文在網上公布,向社會徵求意見和建議。《實施意見》寫明:鼓勵科研人員創業。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的,經原單位同意,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係,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升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權利。原單位應當根據專業技術人員創業的實際情況,與其簽訂或變更聘用合同,明確權利義務。這一內容引發了讀者的廣泛關注。
與事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
專業技術人員或不享受政策
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有關人員介紹,《實施意見》中提到的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是指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其他非事業編制人員不在規定範圍內。同時,要求為專業技術人員,主要針對科研人員。如某事業單位具有事業編制,負責科研項目研究的專業技術人員在此次鼓勵創業範圍內,該事業單位內同樣有事業編制,但沒有職稱的人員,如後勤工作人員,則不在範圍內;與該事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有職稱的非事業編制專業技術人員也不在範圍內。
“鼓勵科研人員創業,體現了以創新帶動創業、創業促進就業的導向,以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為主。再細分,主要就是以搞科研試驗的這部分專業技術人員為主。同時,該政策也體現了對創新、創業一旦未能成功的包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有關人員介紹。目前,中小學教師、醫護人員、記者等行業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還不在此次政策享受範圍內。不過,若該《實施意見》正式確定下發,則還會有細則作為配套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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