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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浙江告別非行政許可審批權 這些權力將去哪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10-29 10:47:06


 
  葛孫良說,“過去非行政許可事項一直游離於行政許可事項和服務事項之間。現在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清理後,行政機關的所有審批程序就必須符合《行政許可法》,再也不能模棱兩可。”

  富陽區法制辦複議應訴科副科長何明飛說,過去非行政許可審批中的年檢、備案等事項,只要稍微有點審批性質的,富陽區均將其納入服務事項。“只要材料齊全,就能辦理,無需審批。”

  不能只會當“婆婆”卻不習慣當“保姆”

  事實上,非行政許可審批在實際操作中,由於一些部門和地方濫用非行政許可審批,一度被指為“制度後門”和“灰色地帶”。

  9月初,記者曾報道溫州鹽商徐力(化名)狀告浙江省鹽務局“壟斷”經營。其理由是,今年5月,國務院決定再取消49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中,包括食鹽生產限額年度計劃審批、食鹽分配調撥計劃和幹線運輸計劃審批。而省鹽務局卻緊抓“盤子”不鬆手。

  過去十年,徐力打了200多場鹽官司,贏多輸少。主要原因在於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成為行政機關的沉屙。

  “在民告官官司中,政府總是敗訴,很重要原因就在於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根本就沒有法律依據。”杭州市行政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說。

  浙江省高院副院長高傑表示,導致敗訴的不正當行為主要原因有不遵守法定程序或違反正當程序;濫用職權、超越職權及不當行使裁量權等。

  “《行政許可法》自2004年施行,已有十餘年。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一直行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帶。由於它的存在,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舉措上,考慮不是很周全。因此,在行政訴訟中總是難以應付。”浙江省律師協會行政專業委員會秘書長麻侃分析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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