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人員社保待遇不受影響
據了解,臨時性降費期間,參保人員按政策規定應享受的相關社會保險待遇不受影響,相關社會保險費的申報、核定、征繳程序不變,仍按現行辦法操作,社保經辦機構負責做好與地稅部門的業務對接工作。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減征當月的醫保繳費年限連續計算,醫保個人賬戶中應劃入部分仍按規定標准劃入,減征造成醫療保險基金當期收不抵支的部分,先由當地歷年結餘資金予以彌補,仍不足部分由當地財政統籌解決。
此外,蕭山區、餘杭區、富陽區及四縣(市)可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但臨時性降費後,各區、縣(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餘可支付月數應保持在9個月以上,生育保險費率不低於0.5%且基金累計結餘可支付月數應保持在9個月以上,以確保基金運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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