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後人。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首先從省委主要負責人做起。2016年以來,省委主要負責人帶頭履責,親自約談省管黨員領導幹部,帶動全省各級黨組織負責人進行約談提醒並簽字背書。
針對中央巡視組在反饋意見中指出的“落實‘兩個責任’不平衡”問題,2016年,省委堅持把強化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貫穿推進全面從嚴治黨、開展巡視整改行動、派駐監督工作始終。
從浙江省委做起,堅持領導帶頭、以上率下,成為浙江全面從嚴治黨的鮮明特征。
浙江省委常委會、省委書記專題會議進一步明確,凡中央、中央紀委事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重要會議精神、重大決策部署,一律上會傳達,集體研究貫徹落實措施;凡本省這一領域的重點工作、重大問題、重要案件,一律上會討論,集體決策。
主抓直管,是各級黨委(黨組)履責的具體要求。嚴明黨的紀律、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工作,由省委直接部署推動、督查落實;紀律檢查體制機制改革、年度黨風廉政建設重點任務,由省委將任務責任分解到省級各黨委班子和各職能部門黨組;2016年初,省委、省政府領導帶隊開展2015年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省委“十大整改行動”落實情況重點檢查,提出有針對性的整改建議67項。
浙江省委樹立標杆,各級黨委和“一把手”主動看齊,層層示範,形成引領。各級黨委夯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一把手”帶頭開展約談、函詢,2016年以來,針對黨員幹部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全省各級共開展約談、函詢6363人次,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9989人。
“一把手”趕考,夯實責任
2016年3月,浙江省紀委會議室再度迎來了一批特殊“考生”——11個市和部分省直單位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他們逐個向省紀委委員當面匯報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和個人廉潔自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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